針對美國政府第10043號總統令的無理性,中國8所頂尖理工類院校的中國學生近日準備發起集體訴訟,要求拜登政府對其進行修訂或予以廢除,並就此項行動專門設立網站、募集資金。此項活動參與學生目前已經超過千人,在中美兩國高校引起巨大反響。
10043號總統令是特朗普在2020年5月簽署的,打着所謂“保護知識產權”和“防範間諜竊取美國先進的科學技術”等幌子,針對中國特定理工類院校的學生及訪問學者正常的赴美留學、交流進行嚴格限制。與此項行政令相關聯的拒籤理由是根據美國《移民和國籍法》第212條(f)款,即“以國家安全名義拒絕外國人入境”。如果美方認為該留學生入境會損害美國利益,就會觸發該條款拒籤。現今,拜登政府非但沒有廢除前任的“惡政遺毒”,反而奉為圭臬,無理拒籤中國理工類院校學生的赴美簽證,延續下去勢必影響中國萬千苦讀尋求專業深造的學生及其家庭,以及國內相關理工類院校的生源標準和科研合作。
第一,大規模拒籤是美針對華裔科研人員清查行動的延伸。美國政府2018年制定了“中國行動計劃”,針對華裔科研人員的司法清查風暴至今仍在持續且力度不減,雖然這些人最終被證明與美方懷疑的“竊取技術的經濟間諜”毫不相干,但並不妨礙美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最終多以虛假陳述或納税申報定罪。美國國際教育協會發布的《2020年門户開放報告》顯示,2019-2020學年,約有37.3萬名中國學生在美國留學。其中,約有4.1萬名中國籍的碩士生、3.6萬名博士生和3.8萬名博士後/訪問學者在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領域工作。美國華裔科學家大概有3.2萬人。而美司法部4月公佈的“中國行動計劃”相關起訴案件只有80起,這就意味着該領域羣體的被起訴率約為萬分之二。此番美國如此牽強附會地打着“保護大學科研安全”的旗號,以莫須有的懷疑大量拒籤中國理工類學生的簽證,本質上是將對中國高科技領域的封鎖和打壓進一步蔓延到留學生領域,更加充分説明了美國政府決心遏制中國高科技發展的國家戰略定位。
第二,語焉不詳的“軍民融合”成為美國打壓中國濫用的噱頭。此次被大規模拒籤的學生基本來自被美國認為有“軍民融合”背景的理工類院校,甚至在此類院校攻讀文科和商科的學生也成為10043號令的受害者。作為一份徹頭徹尾壓制中國學者的禁令,理由是“本科以上水平的中國學生或研究人員,如果是或曾經與解放軍有關係,很有可能成為侵犯知識產權的非傳統情報收集人員……鑑於以上情況,此類人員申請F或J簽證進入美國學習研究將損害美國利益”,進而暫停和限制與中國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機構有關聯的留學簽證。10043號令頒佈伊始就遭到美國教育和法律界的廣泛質疑,所謂“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並無清晰範圍,僅僅因為與某實體有關聯就判定可能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從邏輯和科學的角度都無法自圓其説。美國很多知名大學的實驗室都接受軍方資助,那麼應該判定這些大學都和美國軍隊有關係?聯想到7月9日,美國再次大規模擴大“實體清單”範圍,將23家中國實體納入出口管制對象,其中一個理由即是“利用美國技術推動中國軍事現代化”。7月13日,拜登提名前五角大樓國防部官員艾倫·埃斯特維茲擔任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負責人,這個中美科技戰中關鍵職位的核心任務就是從軍方經驗出發,制定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政策。美國多次濫用“軍民融合”的噱頭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和高校研究人員,説明美國被自己販賣的“中國威脅”和“中國焦慮”衝昏了頭腦,已經分不清楚、也不想分清楚中國的高校與企業、高校與軍隊、企業與軍隊之間的區別,隨之而來的必然就是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切斷一切大規模的科研合作是給中美雙方高校和多個領域帶來重大損害的招數。
第三,力爭法律正義,但要做好持久戰的準備。運用法律手段維權的同時,留學生們也應做好充分的持久戰準備:首先,在美國和政府打官司勢必是一場昂貴消耗戰,時間至少會持續數月到數年,訴訟費用也是難以預測的開銷。此前,華裔科學家李曉江教授的律師費花了20多萬美元,鄭頌國教授的訴訟費用更是高達40多萬美元,一旦敗訴,對方的訴訟費用也會成為原告的負擔。其次,美國現在將遏制打壓中國發展當作首要的政治正確,雖然美國高校對留學生關於10043號令意見給予正面回應,但是沒有學校願意協助中國留學生與政府對簿公堂,考慮到每年受到該禁令影響的中國學生相對佔比較小,政治優先級較低,難以引起美方高校更廣泛和更高層的重視。
學術教育與科技交流是中美人文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中美關係良性發展有重要意義。拜登政府一方面試圖順應美高校要求大量吸收中國留學生、保證學費收入的呼聲,另一方面仍舊延續打壓、嚴重損害中國留學生合法權益,與美方自我標榜的學術界“開放自由”等理念完全背道而馳,與開展國際人才交流的時代潮流背道而馳,與中美兩國人民開展友好交流的共同願望背道而馳。我們要在反對美國技術霸權欺凌行徑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實施開放式創新戰略,持續擴大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科技強國的戰略目標。(作者是國際關係學院知識產權與科技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