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舉行第三批區議員宣誓 34人宣誓有效
中新社香港10月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0月4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北區區議會、大埔區議會、西貢區議會和沙田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
根據特區政府公佈的安排,所有在任區議員將分四批進行宣誓,當日舉行的是第三批宣誓。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由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特區政府表示,《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已於5月21日刊憲生效。該條例修訂若干法例,當中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34名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同時,監誓人對16名區議員當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已向有關區議員發信要求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