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截至8月4日,年內證監會已經開出123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23張涉及頂格處罰,主要集中在信披違規方面。從罰沒金額來看,6張罰單涉及金額超過千萬元,主要集中在內幕交易案件中,其中最高罰金達36.25億元。
市場人士認為,適用新證券法的更多大額罰單或將從今年下半年開始逐漸出現,而中國特色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已經激活,民事追責力度也將加大,刑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徵求意見中,行政、民事、刑事的多維度追責,將顯著提升資本市場違法成本。
信披違規和內幕交易是處罰重點
今年以來,資本市場多次成為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會議關注的重點。而在近兩次的金融委會議中,均提及對資本市場違法行為“零容忍”。
7月30日,證監會召開年中工作會議時提出,落實“零容忍”要求,嚴厲打擊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持續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推動建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機制,推動構建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互相支持的立體、有機體系。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網站統計,截至8月4日,今年以來,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已經發布123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對46人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其中,信披違規罰單48張,內幕交易罰單35張,信披違規和內幕交易依舊是重點,合計罰單數量佔比接近七成。
從處罰程度上來看,上述123張罰單中,23張為頂格處罰。其中22張為信披違規,上市公司或實控人被頂格處罰,即領到60萬元罰款。另外1張為內幕交易罰單,對違法者處以“沒一罰五”的頂格處罰。
而從罰沒金額上來看,今年以來,至少20張罰單中對個人或一致行動人的罰沒金額超過百萬元,其中6張罰沒金額超過千萬元,1張罰沒金額過億元,大額罰單主要集中在內幕交易案件中等。
其中,處罰金額最高的是對汪某元、汪某某父女開出的一張內幕交易罰單。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兩人內幕交易廣東某醫藥上市公司獲利9.06億元,被證監會沒一罰三,合計罰沒金額36.25億元。
據《2019年度證券期貨稽查執法投資者保護評價報告》,2019年全年,證監會及地方證監局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96件,罰沒款金額41.83億元,市場禁入66人。
立體化追責將成趨勢
7月31日,證監會表示,近日依法將10起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涉嫌證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2019年以來,證監會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等案件24起。
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證券期貨違法活動,綜合運用一案多查、行政處罰、市場禁入、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和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機制,切實加大違法成本,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記者梳理,上述123張罰單中,僅有3張涉及違規借用證券賬户的罰單,適用新證券法條款給予處罰。
“藉助科技手段,近年來證監會稽查執法的效率已大大提升。據統計,近兩年來案件調查週期大為縮短,平均調查週期133天。”德恆(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證監會立案後平均4個月出結果,按這個規律,下半年可能就會不斷有適用新證券法的信披違規等案件的罰單。但是,3月1日後立案的,也很可能是針對3月1日之前的違法行為,原則上適用舊法。除非違法行為延續到3月1日之後。”
若適用新證券法的罰單大面積出現後,預計大額罰單將“見怪不怪”。“新證券法通過大幅提高欺詐發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處罰力度,進一步提高了資本市場的違法違規成本,違法違規的行為人因此將面臨更高的行政罰款和針對投資者的民事賠償。”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預計3月份以後因涉嫌誤導性陳述被立案調查的一批信披違規案件將首先適用新證券法。”
金融委第三十六次會議提出,對典型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個案,依法及時啓動“集體訴訟”。隨着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佈《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證監會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發佈的相關安排和規則,中國特色集體訴訟制度已經激活。市場人士預計,年內將有適用中國特色證券集體訴訟的案件出現。
而在加大刑事責任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簡稱草案)已經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正在徵求意見。草案加大了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三種罪的處罰力度。市場人士認為,刑法修正與新證券法相互呼應、聯動互補,將從行政、民事、刑事等多維度加強對證券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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