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長江保護法》3月1日生效實施 整個長江流域禁運劇毒化學品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央廣網上海3月2日消息(記者傅聞捷)《長江保護法》於今年3月1日生效實施,根據要求,整個長江流域將禁止運輸劇毒化學品及《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列明貨物。在此之前,根據危防相關法律法規中的內河禁運要求,長江沿線的其他河港以及黃浦江等重要支流已經對這些貨物實施了禁運。但地處長江東海入海口的長江上海段,由於在地理位置上不屬於內河水域,原先並不受禁運限制。《長江保護法》生效實施後也將對上述貨物實施全面禁運。

長江上海段是長江出海和遠洋航運的口門,航道、港口眾多,是上海港港口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最繁忙的區域。與此同時,長江上海段也是上海市最重要的水源保護區域。此次涉及禁運的劇毒品是6.1類毒害品中具有劇烈急性危害的化學品,一旦大量泄漏入水體,不僅對水域帶來環境危害,也可能對附近居民造成健康危害,該貨物在長江上海段實施禁運後,將極大程度地提高上海市水源安全保障係數,同時也進一步有效推進長江沿線各港口及干支流水上污染防治協同治理。

據瞭解,《長江保護法》所禁運的“劇毒化學品”一般來説主要是指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制定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第五欄“備註”欄目內標註為“劇毒”的化學品。

日前,上海海事局對外發布《關於落實長江保護法要求禁止在長江上海段運輸劇毒化學品等貨物的通知》,與此同時緊鑼密鼓地開展了這一要求實施的配套對外宣貫和系列監管預控工作,以全面落實新法要求、推進長江大保護工作。

在加強政策宣貫同時,上海海事局充分運用智能手段,藉助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效能及執法準確性。目前海事危險貨物申報系統升級改造完畢,自動提示申報中出現的疑似禁運貨物,主動制止、查處企業可能發生的違規行為;通過自主開發的“船載集裝箱危險貨物預檢系統”開展排查,提高查處精度;同時“劇毒品快檢儀”已投入現場試用,可實現現場即時檢測,提高後續實驗室送檢的針對性。

上海海事局將在嚴格、精準執行法律要求的同時,立足航運企業實際需求,進一步優化監管審批程序,幫助企業儘快實現法規要求調整期平穩過渡,確保《長江保護法》在轄區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