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發佈了《關於延續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雄安新區建設和交通局、改革發展局,省交通運輸廳廳直有關單位,高速集團、交投集團,睿通公司: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清理規範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發〔2019〕98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和服務水平,促進物流降本增效,經省政府批准,繼續在我省實施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內客運班線車輛(含機場直通車)和省際客運班線中與我省對開的外省(市、區)籍客運車輛,通行普通收費公路每月超過30次(含)、通行高速公路每月超過30次(含)或4000公里(含)的,享受通行費50%優惠政策。
二、對在我省收費公路(含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享受通行費30%優惠政策。
三、安裝車載裝置的ETC用户,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基礎上,繼續享受ETC優惠政策。
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做好收費系統調整、辦理月票和ETC卡等各項相關工作,確保該項政策平穩實施。
五、除《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再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
六、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
2021年12月17日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河北日報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