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行千里母擔憂,即便是不行千里路,在家門口也是各種的牽腸掛肚。
即便是兒女們結婚之後,父母也會擔心兒女們過不好,鬧矛盾。
在此時,面對孩子們的婚姻矛盾,父母該不該介入調解?該如何應對?都成為了一種家庭問題。
敍述者:小兩口吵架,母親介入,反而遭到女兒和女婿的一致埋怨女兒結婚兩年了,小兩口時常為生活瑣事吵架。
孩子爸去世的早,是我一手帶大女兒,雖然女兒處在單親家庭,可是我從來沒有委屈過女兒,其他孩子有的,她一樣也不會少。
現在女兒離開了我,有了自己的家庭。
我生怕她受委屈和受男人的氣,所以每當小兩口有矛盾吵鬧的時候,我就站在女兒的立場指責女婿。
結果倒好,兩個人和好後,反而説我多管閒事。
不光女兒説我,女婿也對我女兒説:“你媽媽多管閒事!”,還説我不該指責他和説他的過錯,總之一句話不該説他!
我現在想不通,我究竟做錯了什麼?最近為了這事,我一直失眠。
面對孩子們的婚姻矛盾,父母該不該介入調解?正如上面的母親一樣,愛女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們可以很容易發現一個問題:每當小兩口有矛盾吵鬧的時候,我就站在女兒的立場指責女婿。
女兒和女婿的矛盾是他們夫妻之間磨合中產生的,在這個時候母親的介入維護女兒,對女婿橫加指責,只會讓女婿更為堅定自己的立場。
在這樣的情景之下,反而讓小兩口的矛盾激化。還有一點需要明確,母親一邊倒的護犢子,會讓女婿認為你們母女聯合起來欺負他,假如他再把自己的父母拉來,這就會演變為家庭戰爭。
人的情緒往往會根據外來的因素進行放大,比如:當一對夫妻在大街上吵架的時候,假如這個時候有人圍觀,那麼吵架的音量會升高;假如這個時候有人勸,那麼吵架極有可能演變為打架。
是不是感到很奇怪?人是羣體性動物,當只有雙方進行爭執的時候,這只是他們之間的事,也僅僅限定在他們之間。而這時參與進來第三者,那麼爭執將會發展為三個人的事,矛盾的範圍也隨着擴大。
就比如這位母親一樣,她和女兒長在一起對峙女婿,這樣就打破了平衡,女婿成為了弱勢的一方。假如這個時候女婿想回歸平衡的話,要麼屈服認錯,要麼加大爭吵的砝碼(父母的支援、敍述對方的不是等)。
無論女婿如何選擇,他都會對丈母孃的參與心生芥蒂。不光如此,當他們小夫妻和好之後,女兒也會對母親的支援進行詬病,以此尋得夫妻之間的寬慰。
這個時候,身為母親的你就會陷入“兩邊不是人”的尷尬處境。
那麼,當我們面對孩子們婚姻內的爭吵,各種家庭矛盾,做父母的究竟該不該介入呢?
@入微情感對此給出答案:看情況而定!
該如何應對?三種情況,三種應對,如下:
1、夫妻家庭瑣事,不聞不問
假如小夫妻之間僅僅是因為家庭瑣事爭吵,這個時候做父母的儘量遠離是非。不要去參與小夫妻之間的爭執,俗話説:“牀頭吵架牀尾和”,小夫妻在婚姻中的爭執在所難免,我們可以理解為“磨合”。
兩個原本不是一個家庭的人,機緣巧合之下走到一起,這本身就有一些因素需要進行時間的洗禮。如:生活習慣、飲食習慣、為人處世。這些因素都需要他們夫妻之間進行中和,要麼統一,要麼忍讓。
總之,這是正常現象,也是小夫妻必然要經歷的事。所以,父母面對這些的時候,有多遠躲多遠,即便是看到,也要去堅持“不聞不問”。
2、夫妻大打出手,堅決制止
假如小夫妻因為爭執動了手,這個時候你要是知道之後,一定要拿出長輩的威嚴,對他們進行嚴肅的教導。
記住:一定要看情況,保持中立的態度,適當的對弱勢一方進行支持。
比如,女婿因為女兒的因由,對女兒大打出手。這個時候做父母的一定要冷靜,瞭解具體的因由,當着女婿的面中立的説明道理。
然後對於女婿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指責,我女兒嫁給你不是讓你揍得,我都下不了手!(對女婿進行批評的時候,不要當着對方父母的面,留一線。)
對於這樣的事情,當父母的一定不要失去理智,做出過激的行為。一切以小兩口的婚姻穩定為主要目標,並觀察以後他們的爭執是否會再次發生肢體互毆。
假如再次發生,你就需要考量小兩口的婚姻,問一下他們究竟想不想繼續下去。如果不想,原因是什麼?該怎麼做。如果想,那麼就好好相處,反思婚姻中出現的問題。
3、夫妻婚姻危機,等待時機
假如小夫妻在鬧離婚,這時候家長該怎麼辦呢?是勸慰還是支持?
我們經常説:“勸合不勸離。”可是我們不能什麼情況都這樣做,固然勸合沒損失,哪怕過得再不好也是他們自己的事。
可是,如果出現不可饒恕的行為(嚴重的家暴、出軌等),這個時候你依然要勸和,就是對於受害者的不負責任,更何況是父母。
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時。至於他們如何抉擇,那要看受害者是否信任對方,信任婚姻。父母要做的僅僅是,等待時機,做最後的調解!
如上三種情景,基本概括了小夫妻所遇到矛盾和婚姻危機,父母需要看情況來決定如何應對。
寫在最後有句老話説得好,“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為兒孫做馬牛”,説的就是父母對於自己的子女,不需要操心太多,他們自有屬於他們的福分,該窮該富,全看他們自己。婚姻相處本就需要夫妻雙方努力經營,做父母的只需看情況側面的推一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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