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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長答封面新聞:儘快出台環境侵權禁止令等司法解釋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圖片來源:國新辦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9月23日,國新辦舉行司法審判服務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在發佈會上回答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最高法將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儘快出台環境侵權禁止令等司法解釋。

賀小榮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方面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效:一是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今年,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騰格裏沙漠環境污染系列公益訴訟案,三清山巨蟒峯損毀公益訴訟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出台了《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四部司法解釋,探索了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適用,彰顯了司法守護美麗中國的責任擔當。

二是構建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體系。設立專門環境資源審判機構1993個,構建了長江經濟帶各省市、黃河流域九省區司法協作機制。實行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跨區劃案件集中管轄,實現了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和系統保護。

三是提升中國環境法治國際影響力。舉辦了世界環境司法大會,達成了《世界環境司法大會昆明宣言》的國際共識,倡導運用法治推進全球生態文明建設,共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數據庫建立了中國環境司法裁判板塊,向世界展示中國環境司法的生動實踐。

賀小榮指出,下一步,人民法院的生態環境司法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重點發力:一是堅持最嚴密法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責任,強化重點區域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的司法治理,助力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衞戰。

二是推動全面綠色轉型,服務高質量發展。落實《民法典》綠色原則,出台司法保障政策,支持清潔能源產業、環保服務業等綠色新興產業發展。依法審理節能減排案件,支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化機制的探索。助力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三是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生態環境多元共治。加強與公安、檢察、行政機關協同聯動,形成環境治理合力,推動環境糾紛多元化解,倡導環境保護全民行動,提升環境司法的便捷性、高效性和透明度,推進環境法治更加健全完善。

封面新聞記者提問。圖片來源:國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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