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居家隔離還私自外出?罰!

本文轉自【赤峯市寧城縣公安局】;

當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各行各業工作人員艱苦奮戰在一線

築牢疫情防控防線

離不開廣大人民羣眾的配合

但是,仍有個別羣眾任性妄為

近日,寧城縣公安局黑裏河派出所查處一起涉疫治安案件…

案情回顧

叢某於近期自中高風險地區返回寧城縣黑裏河鎮,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叢某應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並落實“1天1檢”核酸檢測措施。然而叢某在10月6日上午9時,明知隔離期未結束便私自外出,給疫情傳播造成了潛在風險。黑裏河派出所民警積極配合防疫部門,迅速採取疫情防控措施,對叢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不按規定居家隔離還私自外出?罰!

叢某在居家隔離期間私自外出,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行為。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依法對叢某予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正處關鍵期,公民要本着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負責的態度,提高防控意識,遵守各項規定。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寧城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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