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居家隔离还私自外出?罚!

本文转自【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各行各业工作人员艰苦奋战在一线

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

但是,仍有个别群众任性妄为

近日,宁城县公安局黑里河派出所查处一起涉疫治安案件…

案情回顾

丛某于近期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宁城县黑里河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丛某应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并落实“1天1检”核酸检测措施。然而丛某在10月6日上午9时,明知隔离期未结束便私自外出,给疫情传播造成了潜在风险。黑里河派出所民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迅速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对丛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不按规定居家隔离还私自外出?罚!

丛某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对丛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正处关键期,公民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防控意识,遵守各项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宁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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