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4名“黑護工”獲刑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綜合

掃黑除惡 福州在行動

福州晚報訊 採取非法手段企圖壟斷醫院部分護工業務,被告人萬某甲等4人因尋釁滋事罪,被倉山區法院判處9個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萬某甲還被處以罰金5000元。

據查,被告人萬某甲等人採取威脅、恐嚇人身安全,暴力毆打等方式,阻止、驅趕其他前往倉山某醫院住院部正常尋找護工業務的護工,以達到霸佔護工業務的目的,嚴重擾亂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醫護人員、其他護工的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4名被告人均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據瞭解,本案系“黑護工”涉惡案件,判決結果具有標杆性作用,對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具有實質意義,是倉山區學習貫徹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二次推進會會議精神的實際案例。

在案件審查過程中,倉山區檢察院注重串並研判,積極引導取證,全面審核證據,整體把握犯罪事實之間的內在聯繫,理清黑惡勢力組織構架,準確認定黑惡勢力團伙組織者及成員。倉山區檢察院還結合該案的辦理,向涉案醫院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該院整改、規範護工管理工作。

(全文共490字)

作者:林銘

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