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擇優配強法制副校長,對成效突出者予以評優評先傾斜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2月17日訊(記者 林煥新 歐媚)今天教育部頒佈《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法治副校長的工作職責,其中開展法治教育是重要內容。在教育部召開的2022教育新春系列第二場發佈會上,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副局長劉漢銀對此進行解讀:“開展法治教育是我們正在深入研究落實的一項任務。發揮法治副校長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作用,要結合法治副校長的特點,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做文章。”

劉漢銀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擇優選擇法治副校長,也就是將具有豐富法律知識和法治實踐經歷,同時又熱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人員納入法治副校長的人才庫,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工作隊伍。

二是着力提高能力和水平,我們將通過專業培訓、業務交流、經驗推廣等多種方式,助力法治副校長豐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內容,提高開展法治教育的能力和素養。同時,積極利用全國各類普法平台,為法治副校長開展工作提供資源等方式,強化支持。

三是加大激勵力度,在落實普法規劃、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整體佈局中,將法治副校長工作予以統籌考慮,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法治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法治副校長及其派出單位,在全國或者地方普法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表彰中予以優先推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鼓勵,充分調動廣大法治副校長和派出單位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積極性。

作者:林煥新 歐媚

文: 責編:王佳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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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鄭州教育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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