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覆核工作啓動
導 讀
為落實《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同時對第三批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申報推薦工作,有關行業協會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申報推薦工作。省級主管部門要組織2017年認定的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填報復核材料並進行初審。
關於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覆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政法函〔2021〕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
為落實《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計劃(2019-2022年)》(工信部聯產業〔2019〕218號),根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產業〔2012〕42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同時對第三批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條件。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符合《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基本條件,近2年內(2019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
(二)申報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申報推薦工作,有關行業協會(以下簡稱行業協會)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申報推薦工作。
(三)推薦數量。已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10家,未開展認定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推薦數量不超過6家;已開展行業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的行業協會推薦數量不超過4家,未開展認定工作的行業協會推薦數量不超過2家。
(四)申報方式。請省級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按照《辦法》規定的條件進行初審,擇優確定推薦名單,向初審合格的申報主體分配網上登錄賬號(隨後提供),由申報主體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在線填報所需信息。相關申報材料見附件,填寫的內容和材料格式應符合《辦法》要求。
(五)申報日期。請省級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初審合格的企業在線打印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加蓋推薦單位(省級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公章,於2021年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
二
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複核工作
請省級主管部門組織2017年認定的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填報復核材料並進行初審。其中,通過行業協會推薦入選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由註冊地省級主管部門統一通知企業參加複核。複核材料填報方式、報送時間等要求與申報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一致。
三
工作要求
(一)開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及複核工作是引導工業設計創新發展、提升製造業設計能力的重要措施。請各省級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基本條件、推薦數量、時間節點等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和複核初審等工作。
(二)省級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對申報及複核材料嚴格把關,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申報推薦和複核初審等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四
聯繫方式
聯繫人及電話:
袁旭立 010-68205275
胡吉嶸 010-68205193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9層(高韻收)
郵編:100846
電話:68207157/18611972722
附件: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複核材料清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1年4月7日
來源:工信微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