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辦了1000個離婚案,發現了一個最殘酷的真相!
心之助 · 懂自己、愛自己、經營親密關係,化解情感危機
文 | 心之助特約作者 握書姑娘
如今,正值十一黃金週。
很多人不是回家就是出去玩,當然,很多忙碌的上班族還會選擇在這一週結婚。
然而,十一之後,又是一波離婚潮。
家長裏短,你來我往之間,暴露了很多婚姻的問題。
我們結婚的年齡越來越晚,而婚姻的長度卻越來越短。
七年之癢變成了三年之癢,五年之癢。
離婚變得空前容易,誰離了誰都能過得很好。
對於相愛的人來説,天天都是蜜月。
對於不愛的人來説,天氣晴朗,適合離婚。
我有個朋友,在民政局工作,我跟她聊了很多,聊起了她工作幾年中遇到的印象深刻的夫妻。
看到了關於婚姻、關於愛情,那些令人唏噓的事。
01
只為屁大點事,結婚一週就離婚
第一對夫妻,是一對剛結婚的夫妻。
10月1日結婚,10月8日離婚。
離婚那天,兩人在現場吵了很久,手續也耽擱了好久。
但是女生怒氣衝衝,任憑家人勸解、男生道歉,都鐵了心非要離。
女生苦笑着説,兩個人相識半年就結婚,結果結婚6天她心裏堵了6天。
走到離婚這一步,也是徹底失望了。
10月2日晚,半夜自己口渴想喝水,不想動,就捅了捅老公,讓他幫自己倒杯水。
結果他剛睜開眼就一下子火冒三丈,罵她打擾自己睡覺。
為這,兩人晚上大吵一架,吵過之後男生自顧自睡去了。
10月3日早上,要回門,女生自己收拾東西,但是不搭理他。
老公就説了句:“至於嘛,就那麼點兒破事有什麼好彆扭的。”
結婚前的興奮喜悦,被新婚後的一句“至於嘛”衝得煙消雲散。
10月4日,早上起來熬了些粥,老公説不想吃,説是離他媽媽做的粥差遠了。
很多事情就是這麼奇怪,有些人,在一起的時候都覺得還可以,可就會因為幾個細節突然看清了。
剩下的幾天,男生哄了她,但是她覺得這個人,不是自己要依靠一輩子的人。
10月6日,女生説我們離婚吧。
男生罵她神經病,甩門而去。
10月7日,女生把決定告訴了家人,並聲稱一定要離婚。
家裏人來勸,但她還是執意離婚。
最終,在女生的僵持下,兩人還是辦了離婚證。
拿到證的那一刻,男生氣呼呼的甩手走了。
女生反而哭了起來。
也許是不捨,也許是悔恨,又也許,只是氣憤吧。
誰也説不清。
在男生看來,不就是沒幫忙倒水嗎,屁大點事,有什麼可上綱上線的。
可對女生來説,你連屁大點事都不願為我做,那我還跟你過個屁的生活。
第二對夫妻,是最奇葩的一對。
女人生了兩個孩子,都是女孩,但婆家人重男輕女,對她很不待見。
她老公出軌,在外有好幾個情人,還經常家暴她。但為了給兩個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女人一再隱忍。
後來,她老公在外跟別的女人有了孩子,還大張旗鼓地辦了滿月宴,女人知道後大吵大鬧,結果不但沒得到一個説法,還被老公打了一頓。
之後,她的老公更是得寸進尺,把私生子抱回家讓她幫忙養。
她的大女兒實在看不過去了,跟自己爸爸吵了起來,結果被她爸打了一巴掌。
有一天,女人收到大女兒長長的一條信息,其中有一句話徹底觸動了她,讓她做出了離婚的決定。
大女兒説,不想讓妹妹跟自己一樣,在這樣的環境里長大。
那次之後,女人就果斷提出了離婚,並迅速搬離了家。乾脆利落得跟之前卑微隱忍的她,判若兩人。
為什麼忽然就對婚姻徹底死心了?
因為這些年她無底線地隱忍退讓,就是為了給兩個女兒“完整”的家,讓她們擁有父愛。
但當她發現,這段婚姻連這個最簡單的要求都滿足不了時,就徹底死心了。
如果説,一開始的隱忍和原諒是為了成全孩子,那麼最後一次選擇不原諒,只是為了成全自己。
離婚那天,她反而覺得心情很不錯。
辦完手續,她邁着大步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婚姻就是這麼奇怪的一個事情,沒有的時候渴望,擁有過的人又急着擺脱。
什麼是真愛,什麼是幸福,就跟鬼一樣,聽過的很多,見過的很少。
都沒有愛了,這樣的家不就是個空殼嗎?
以為自己是委屈求全為孩子,但是孩子又何曾稀罕過?
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
第三對夫妻,是看上去最“歡喜”的一對。
在整個辦理的過程中,他們沒有大吵大鬧,也沒有指責彼此,甚至偶爾還會説笑,關切地幫對方複印東西。
因為這樣的原因,工作人員有點兒意外,忍不住問是不是弄錯了。
但兩人不約而同地説就是來離婚的。
原來,他們不是心裏有愛,也不是想通過關懷挽回些什麼,只是在這最後一刻,不想弄得跟仇人一樣。
畢竟他們之間,也沒過什麼愛,又何來恨?
這對夫妻結婚三年,當初是相親結婚的,因為年紀大了,父母着急,催得緊。
相親之後都覺得彼此反正看着不討厭,就將就了。
只是,日久生情在他們身上沒起任何作用。完成了所謂的年紀一到必須嫁娶的任務,湊合了三年之後,突然都不想湊合了。
一段婚姻的結束,比起悲傷,似乎給他們帶來更多的,是一種終於解脱了的輕鬆。
當初我們都以為,隨便找個人將就將就就可以了,不就是搭夥過日子嘛,跟誰不是一樣過。
後來才發現,一天兩天可以,但一輩子太漫長,彼此沒愛,真的將就不下去。
那不如,放開彼此的手!再尋幸福的自由。
結婚需要10000個理由,離婚只要1個
朋友講述完,長舒了一口氣。
以前還沒想到,辦離婚手續的人,會來得這麼早。
門還沒開,不少人就在排隊等着了。
以前認為離婚都是衝動,後來才發現,每一對下定決心來離婚的夫妻,都有一個人已經蓄謀已久。
還會經常聽見“快點,等會人家下班了,今天就辦不了了”
如果不是最終站在辦離婚的窗口,還以為是來領結婚證的呢。
也是,既然決定離婚了,就真的不想忍了,一刻都不想跟你多待了。
結婚是為了憧憬的明天,為了早上的粥晚上的飯。
但離婚不是啊。
就是為了不再看見你。
大部分人,經過了大風大浪,輸給了平平淡淡。
我突然明白。
當初結婚都是奔着幸福去的,如今離婚也是。
電影鍾無豔中,有個娘娘腔的大臣説:離婚有三種狀態:“一是氣沖沖,二是恨綿綿,三是淡淡然”。
其實就是離婚的三大境界。
我們之所以氣,是因為還有期待,
我們之所以恨,是因為還有不捨,
我們之所以淡然,那是因為我們已經放下。
民政局就像是醫院,迎接着一個個婚姻的誕生,和一個個婚姻的死亡。
可是唯獨沒有人知道,這些婚姻是否放過了所有可能的機會。
如果重新來過,他們是否還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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