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
1月22日,中國生態環境部通報了2021年1-12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
2021年,全國共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3.28萬份,罰沒款數額總計116.87億元,案件平均罰款金額8.8萬元。
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顯示,2021年,全國五類案件總數為15454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為199件,罰款金額為18580.62萬元;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為8897件;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為1093件;移送拘留案件數量為3397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為1868件。
據介紹,2021年,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五的省份為:河北、江蘇、廣東、山東、河南。罰款金額排名前五的省份為:山東、廣東、江蘇、河北、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