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強貼車身廣告:公司規定還能大過法規?

近日,貨拉拉強制司機貼車身廣告一事再度引發關注。“不貼公司罰,貼了交警罰”。拿公司內部規定衝撞法律紅線,出了事讓司機背鍋,貨拉拉這禍惹得不小。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貨拉拉有車輛因車貼面積過大,且遮擋後窗存在安全隱患,因此被處罰。

有報道顯示,在2017年,貨拉拉在成都等地就因車貼影響行車安全被約談。貨拉拉可謂屢教不改。

公司規定豈能凌駕法規之上?行車安全豈容忽視?我們希望,在職能部門約談下,貨拉拉能夠痛下決心、源頭整改,在落實規範、保障行車安全上別再拖拖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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