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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6日,孟晚舟引渡案繼續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開庭。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繼續做法庭陳述,反對檢方有關准予對孟晚舟進行引渡“遞解”的要求,也就是要求把孟晚舟移交給美方。
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指出,孟晚舟明確地告訴與她見面的匯豐銀行高管,華為和星通公司在伊朗開展業務,孟晚舟對星通如何在匯豐匯款、匯豐如何清算等並不知情。匯豐是因為通過其美國分行進行美元清算才違反美國製裁令的。沒有證據表明孟晚舟知曉匯豐銀行的這筆美元清算業務。這裏無法在孟晚舟的所謂“虛假陳述”與匯豐銀行被處罰的風險之間形成因果關係。
此外,孟晚舟被控沒有如實描述華為與星通公司的關係,欺騙了匯豐銀行。但是孟晚舟在演示文件中明確寫明,華為可以控制星通公司。更重要的是,無論華為與星通是什麼關係,與匯豐通過其美國分行進行美元清算業務都無關。匯豐在明知華為與星通在伊朗開展業務的情況下這麼做,無疑應該自行承擔責任。換言之,孟晚舟向匯豐傳遞的所有內容都不會導致匯豐產生這樣的結果。
辯方律師指出,美方提交的要求引渡的《案件記錄》沒有提供顯示孟晚舟的被控行為導致匯豐違反美國製裁伊朗規定的任何證據。
代表加美兩國政府的檢方在8月11日和12日提起對孟晚舟准予引渡的“遞解”要求並進行了相關陳述,從8月13日到18日,由辯方律師予以回應並反對引渡。(總枱記者 張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