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關於我軍女兵徵兵簡史,你瞭解嗎?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綜合

2019年10月1日上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大會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這是女兵方隊。新華社記者陳曄華攝

日前,解放軍報微信發佈消息:2021年女兵徵集工作已全面展開,上半年報名時間自1月26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18時,目前正在進行。

無數夢想成為女兵的青年怦然心動,躍躍欲試!那麼,你知道我軍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徵女兵的嗎?

我軍在革命戰爭時期一直實行志願兵役制,自願參軍,長期服役。女兵和男兵一樣,均屬於志願兵,女兵入伍是招兵而不是徵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最初幾年,繼續實行志願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根據和平時期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特點,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取代以往實行的志願兵役制。義務兵役制也叫徵兵制,是國家利用法律形式規定公民在一定年齡內必須服一定期限兵役的制度,服兵役為公民應盡的義務。

1955年《兵役法》

雖然國家開始實行徵兵制,但是我軍女兵的徵兵史還沒有開始。考慮到女性公民的生理特點和軍隊建設的實際需要,《兵役法》對男女公民服兵役提出了不同要求。《兵役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規定服兵役。

當時《兵役法》規定只徵男兵不徵女兵。這是由於我國人口眾多,兵源充沛,男性適齡公民足以滿足兵員需求。不過,兵役法第一章第十二條規定:

國防部有權對受過醫務、獸醫和其他專門技術訓練的女性公民進行預備役登記,必要時可以組織她們參加集訓。

在戰時可以徵集受過上述訓練的女性公民到軍隊中服役,也可以對條件適合的女性公民加以專門技術訓練。

也就是説,在戰時根據需要可以徵集有條件的女兵。

這一時期我軍的女軍人,主要是女軍官、女學員、不授銜的女專業軍人。沒有應徵入伍的女戰士(義務兵)。儘管有個別特招的女兵,但不屬於徵兵性質。

1957年女學員

上世紀60年代佩戴通信兵符號的女專業軍人

上世紀60年代中期以後,受當時形勢的影響,我軍兵員數量較大。1967年冬,我軍開始徵集女義務兵,每年大約徵集女兵7500名。軍隊院校也開始對女兵開放,如軍醫學校、護校,直接選拔和招收女學員,為部隊培養女軍官和專業技術骨幹。部隊開始出現大量女戰士,在不同崗位為軍隊建設作出貢獻,也為軍營增添了活力!

穿上綠軍裝,戴上紅領章,“當女兵”成為多少青春女孩的夢想!由於每年徵兵女兵的名額要比男兵少得多,當女兵比當男兵的難度更大。

風華正茂的70年代女兵

改革開放後,1984年5月31日頒佈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以義務兵役製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兵役法》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滿十八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其中,第二、三款都有徵集女兵的內容。

女青年踴躍應徵報名

此後,1998年、2009年、2011年,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對兵役法進行了3次修正。其中,關於徵集女兵的相關條款基本上沒有改動,只是將“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滿十八歲”調整為“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週歲未滿十八週歲”,明確規定了年齡下限,即便未滿十八歲,也必須年滿十七歲。

《兵役法》最新修正本

當兵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但不是每個公民都有當兵的機會。姑娘,快來當兵吧,火熱軍營在等你!

2019年10月1日上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大會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這是女兵方隊通過天安門廣場。新華社記者 王毓國 攝

來源:解放軍報微信

作者:徐平

編輯:李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