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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任何人或機構犯下罪行 不會因解散辭任而消失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社香港8月1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6日在網誌中指出,過去一個星期,“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和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相繼宣佈解散,但任何人或機構犯下的罪行,不會因其解散辭任而就此消失。

鄧炳強表示,“教協”和“民陣”宣佈解散,都是在香港國安法全面實施的背景下發生的。他認為,雖然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立竿見影,香港由亂變治,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香港仍然要面對不少挑戰,特別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和機構仍然死心不息,利用他們在社會或業界的影響力,進行鼓吹及滲透。要香港長治久安,必須對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堵塞漏洞。

鄧炳強指出,近年“民陣”舉辦的活動越見激進,為國家安全帶來相當風險,特別是在公眾集會和遊行期間或結束後,不斷髮生暴力事件,令參與人士、記者或警務人員嚴重受傷。警方於4月時已要求“民陣”提交資金、户口等資料,“民陣”並沒有依時提交。有關行徑散播了錯誤意識,令很多年輕人以為犯了法可以不用承擔後果,從而被推進犯法的深淵。

鄧炳強又提到,“教協”以教師組織之名,竟然公然縱容“黑暴”和危害國安等勢力,甚至誘導學生“罷課”及參與違法遊行,將政治凌駕教育專業,將錯誤意識傳播到莘莘學子和教師身上,令人憤慨。

鄧炳強強調,違法就是違法,儘管上述組織已公佈決定解散,但任何人或機構犯下的罪行,不會因其解散辭任而就此消失,亦不意味他們可以藉此逃避罪責。若任何人動輒能以“解散”“退場”等逃避相關責任,法治將難以彰顯。

他強調,執法部門必定繼續採取全方位打擊的策略,全力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及組織,不論相關組織是否已停止運作,一定會嚴格按照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相關法例追究其刑事責任,絕不會容許違法組織及犯法者借解散逍遙法外,確保危害國家安全之徒受到應得的法律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