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近日,

一則視頻火了

12月5日,

安徽阜陽,

網友爆料在阜陽西到合肥南高鐵上,

一名男子想手機充電要求女子讓座,

女子不同意。

反而遭到對方指責。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男子説:

“我身份比你高多了!”

“我這個年齡,叫你讓個座也不行?”

並稱“你就應該讓我座”、

“我身份比你高多了。”

“你要是在我單位早把你開掉了”。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最後,女子起身離開,

可男子依舊批評女子:

“這人什麼素質?”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網友:什麼單位?説來聽聽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鐵路方6日回應:

勸導後兩人未再爭執,

未報警

“我身份比你高貴多了…”男子高鐵換座遭拒語出驚人!鐵路方回應

近年來,

高鐵、長途客車等交通運輸中

“霸座”現象時有出現

難道真就拿這些行為沒轍了?

《民法典》教你如何破

法律文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實名制客運合同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請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旅客對承運人為安全運輸所作的合理安排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

檢察官解析

與《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在客運合同關於車票的規定中,特別增加了“座位號”這一關鍵詞,其目的就是規制日常生活中不時出現的“霸座”行為。

這一規定從無到有,從法律的角度對佔座行為進行了定性。無論是侵佔了他人的座位,還是無票乘坐、越級別乘坐等行為,都會損害其他旅客或者承運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侵佔他人座位的應當歸還座位,無票或者越級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賠償承運人的損失。當然,如果你堅持“霸座”,情節嚴重,構成擾亂列車秩序時,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涉嫌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待你的還有罰款和行政拘留。

《民法典》明確規定旅客應該對號入座,從立法的層面將該問題寫進合同的約定,體現了法治精神,更體現了誠信、友善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如果再遇到此類問題,你可以直接去找承運機構,因為你購買了這個位置,承運機構就有責任保障你能坐到這個位置。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高鐵是一面鏡子,照出每個人的文明素質。“霸座”不僅僅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更是一種違法行為。《民法典》對“霸座”現象予以回應,明確“霸座不僅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更是一種違約行為”,通過細化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讓你有理有據向“霸座者”説不!

對號入座,文明出行

堅決向“霸座者”説“不”!


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自上觀新聞、北晚新視覺、澎湃新聞、微博評論

編輯 唐夢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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