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平台不得制定損害新型就業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

8月1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邀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情況。

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勞動關係司司長聶生奎答記者問時説,近些年來,隨着平台經濟的迅速發展,出現了大量依託互聯網平台就業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其中有部分勞動者工作有較大的自主性,比如,可自主決定是否上線和接單等。但其提供勞動的過程,要遵守平台企業確定的算法和勞動規則,並受其管理。

人社部:平台不得制定損害新型就業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勞動關係司司長聶生奎

“這些勞動者與平台企業之間不完全符合確認勞動關係的情形,雙方之間也不是完全平等的民事關係,平台企業應當合理承擔維護勞動者權益的相應責任。”

聶生奎表示,《意見》完善了相關制度,補齊勞動者權益保障短板。如明確企業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對企業制定修訂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要充分聽取工會和勞動者代表意見建議,並公示告知勞動者。

《意見》還明確,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保障範圍,企業要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通過推動行業明確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科學確定勞動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合理確定休息辦法。

“這些規定合理界定了平台企業的相應責任,加強了這部分勞動者權益的保障。”聶生奎説。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編輯 官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04 字。

轉載請註明: 人社部:平台不得制定損害新型就業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