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商業養老險試點6月1日起開始 將豐富養老類產品構成
記者 冷翠華
6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即將開始,更多人羣尤其是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將擁有更多商業養老保障路徑。這將促進我國養老第三支柱即商業養老保險更好地發揮作用。
業內人士認為,從我國養老三支柱來看,第一支柱即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廣但保障程度較低,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進一步拓展空間有限,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是提升我國整體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徑,目前來看,儘管商業養老保險發展較快,也推出了一些有政策支持的試點,但效果還不夠理想,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仍需多方發力。
商業養老保險再探索
根據銀保監會通知,從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參與試點的險企包括人保壽險、中國人壽、太平人壽等6家大型險企。
為什麼稱之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管理諮詢合夥人周瑾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其最突出的特色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對於積累期和領取期的時限要求,以及對於退保現金價值的限制,均體現了養老金融產品的長期性特性,有別於短期的理財型產品,防止產品設計的異化;第二,“保證+浮動”的收益模式,且創新設計了投資組合轉換功能,提供領取期不同領取方式的選擇,可以較好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消費者的需求;第三,允許企事業單位為投保人提供交費,且保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户,很好地打通了養老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也能夠更靈活地為某些特定行業和性質的從業人員提供養老保障。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也表示,商業養老險必須等消費者年滿60週歲方可領取養老金,“這保證了產品的專屬養老的屬性”。同時,在當前理財產品普遍沒有保本特性的情況下,該產品採取“保證+浮動”的模式,能很好地發揮存款替代作用,吸引更多人蔘與。對於“兩地六險企”參與試點,黃大智分析認為,專屬養老保險的特色之一是為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提供養老保障,而浙江和重慶這方面的特色鮮明,同時經濟較為發達,人們的收入水平較高,這讓試點更加有的放矢。同時,參與試點的險企為大型險企,是因為該產品對險企的宣傳能力、投資收益能力等都有較高要求。
整體來看,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豐富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做大養老第三支柱的重要探索,但目前尚在小範圍試點,實際運行效果仍有待觀察。國盛證券近期發佈的研報也指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是養老三支柱穩步推進的重要一環,但目前其未與第三支柱最核心的税收政策掛鈎,試點範圍有限,參考此前的税延養老保險效果,預計試點對保險公司實際產生的保費及價值貢獻有限,但這是養老三支柱的重要推動時點,長期看有望逐步打開養老類產品的發展空間。
期待更強税收支持力度
最近發佈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有2.64億,佔比18.7%,養老需求巨大。但我國養老第三支柱的佔比極低,做大第三支柱是提升我國整體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徑。業內人士認為,促進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既有賴於政策的支持和完善,也需要保險公司提升投資收益率,提高產品吸引力。
海通證券分析師孫婷、李芳洲在近日發佈的研報中指出,儘管我國廣義養老金已經逾百億元,但以短期資金為主,現行的商業養老保險領取期較短,養老資金不具備真正的養老特性,且養老保險產品創新度仍有欠缺。
業內人士認為,整體來看,與巨大的養老需求相比,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還比較薄弱,此前在商業養老保險領域的部分試點與市場預期還有差距。以税延型養老保險為例。例如税延養老險的實際運行效果要弱於業界預期,試點期結束之後,其覆蓋面也未進一步擴大。
對此,黃大智認為,從投保羣體來看,税延養老險的投保者是納税羣體,且以單位為員工投保為主,而由於税優力度較弱,手續較麻煩等原因,企業投保意願不強。對比來看,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則不限投保羣體,尤其是填補了靈活就業羣體的養老保障空白,且其產品設計具有“保證+浮動”的優點,投保者的積極性可能更高。但其效果可能主要受限於兩點,一是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目前並沒有税優政策;二是有養老需求的人羣的自主購買意願和能力。
周瑾指出,從全球範圍來看,税收優惠措施是大力發展養老保險非常重要的政策保障。目前,我國老百姓的養老金融需求和認知在不斷上升,但供給端的創新和突破還不夠,養老產業所需的基礎設施以及配套服務不夠完善,包括税收優惠等相配套的政策和機制還稍顯落後,這也是當前養老金融領域“雷聲大雨點小”的主要原因。
黃大智還特別提到,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必須制定並完善個人養老金制度,做實個人養老金賬户,並配套相應的税收優惠政策。同時,保險公司還必須提高投資收益水平,以較高且穩定的收率來增加產品吸引力,從兩個大的方面來做大養老第三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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