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在與華為的四年商標大戰中落敗

本文轉自【ladymax】;

頭部奢侈品牌在保護商標這條路上近乎偏執。 

據路透社報道,Chanel昨日在與華為的商標大戰中落敗。一家歐盟普通法院判定二者的企業標識並無相似之處, 事情起源於華為於2017年向歐盟知識產權辦公室(EUIPO)申請註冊的旗下電腦硬件商標,該商標圖案為上下兩個交纏的半環。 

時尚法律網站TFL披露的細節顯示,2017年12月,Chanel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出了異議程序,稱該華為商標設計與其在法國註冊的雙C商標有相似之處。在其反對意見中,Chanel指出其註冊的標誌是由互鎖的C組成的,用於第9類商品即照相機、太陽鏡、眼鏡、耳機和頭戴式耳機和計算機硬件,而計算機硬件也是華為希望註冊其標誌的類別,並認為華為的商標是混淆性的相似。 

除此之外,Chanel還指出,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它在法國一直保持着相同的雙C 標誌的註冊。考慮到這一長期努力,如果歐盟知識產權局允許註冊華為的商標,這將使這個科技巨頭藉機搭上Chanel商標的名氣。

2019年歐盟知識產權辦公室駁回了Chanel的反對意見,稱兩個商標圖案並不相似,不大可能引發公眾混淆。在2019年初在歐盟知識產權局的異議部門敗訴後,Chanel向歐盟知識產權局再次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也駁回了上訴。 

委員會在2019年11月的裁決中表示,從視覺角度來看,這些商標具有不同的結構,由不同的元素組成。每個有爭議的商標中僅僅存在兩個相互連接的元素,這並不能使商標相似,即使它們具有圍繞這些元素的基本幾何形狀。因此法院繼續認定,相關公眾不可能對這兩家公司的商標產生混淆。 

在又一次失利的情況下,Chanel第三次提出上訴,這次是在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提起上訴,該法院最終在週三的判決中駁回上訴。 

該法院的法官小組在這個近4年的訴訟中支持華為,認為由於雙方的商標 “必須按照申請和註冊的方式進行比較,而不改變其方向,因此有爭議的形象化商標並不相似”。最終裁決稱,儘管有一定相似性,但兩個商標的視覺差異很大。尤其是Chanel的商標曲線更圓潤、線條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華為商標是垂直的。因此歐盟普通法院判定二者存在差異。

TFL分析認為,這次商標訴訟的成功為華為的商標在歐盟知識產權局的註冊程序鋪平了道路,不過Chanel很有可能繼續在歐盟最高法院進行上訴。

Chanel在商標爭奪戰中向來頗具爭議性。

此前Chanel遞交的“山茶花”商標申請於去年7月獲得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批准,Chanel認為消費者非常瞭解山茶花在品牌歷程中所代表的意義,Chanel的眾多產品以及包裝中也一直含有“山茶花”的元素,該商標與Chanel有着極高的關聯度。據悉,Chanel還為“Camelia Chanel”“Chanel Camelia”“Camelia de Chanel”等詞申請註冊了商標。 

去年5月,Chanel在與法國時尚集團Molly Bracken的“Gabrielle”商標糾紛案中敗訴。英國知識產權辦公室經調查後發現Molly Bracken早在2016年就創立了 Gabrielle 品牌,而Chanel在2017年12月才註冊 “Chanel’s Gabrielle” 品牌商標,因此駁回Chanel提起的訴訟,並要求該品牌向Molly Brackern賠償法律費用。 

不僅是Chanel這樣的巨頭,Marine Serre等新興設計師也開始意識到商標保護的重要性,正不遺餘力地在全球範圍為其新月標誌申請商標。目前為止,該品牌的法律顧問已經在美國、加拿大、法國、新加坡、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交關於新月標誌和品牌名稱的商標申請。   

與此同時,Virgil Abloh的Off-White也一直在商標和專利申請上花費大量功夫。據悉,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PTO仍未批准Off-White將其在熱門服飾上使用的紅色鎖釦註冊為商標的要求。自從2018年7月提交申請以來,Off-White多次與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員溝通。目前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維持了初步拒絕的理由,認為其紅色鎖釦不具備必要性和特殊性。 

奢侈品牌如今在保護商標這條路上有時顯得過度緊張,但卻不難理解,畢竟在愈發符號化的奢侈品行業,Logo已成為硬通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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