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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城西:違建管控“四色通知書”發揮應有“本色”

由 公羊易綠 發佈於 綜合

通訊員:朱曉倩

為紮實推進違法建設治理,強化源頭管控,近日,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西大隊結合“楓橋經驗”基層治理模式,創新上線違建管控“四色通知書”,即針對商品房業主、施工方、工人、建造農村自建房的村民等四個羣體,分別發放綠色、紅色、黃色、藍色通知書,有效區分責任主體。通過提前介入、主動服務,變“事後監管”為“事前預防”,牢築防違控違底線。


圖為“四色通知書”

“針對不同羣體,量身定製不同類型通知書,可以讓我們的普法宣傳更接地氣,更有效果。”城西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違法的,村民、施工隊、商品房業主都能一目瞭然,也是為後續執法提早打了預防針。”違建治理服務先行,此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讓農户減少違法建築的行為,及時止損。


圖為現場發放通知書

此外,城西大隊充分借力“黨建+”,將村社黨員幹部都動員到通知書的發放宣傳中來,形成合力。在做好宣傳引導的同時,城西大隊還鼓勵黨員幹部和居民羣眾自主申報、主動拆除違法建築,形成“自拆為主、助拆為輔”的濃厚氛圍。


圖為走村入户開展宣傳

最後,執法隊員也温馨提醒廣大施工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承攬未經規劃許可或明知是違法建築的施工作業。依據有關法規,相關職能部門對違反此類情況的施工人員將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除被行政處罰外,涉事方還將被納入信用管理。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承攬明知是違法建築的項目設計或者施工作業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