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些不好的開車習慣,看似常規但卻有安全隱患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綜合

很多司機,總是喜歡用自己的駕駛習慣為標準去嘲笑別人,認為自己的很多做法十分完美。殊不知,有些看似合理的正常操作,其實卻有可能成為致命失誤。那麼,究竟有哪些看似常規的操作,實則卻暗藏危險呢?

1 變道剎車

你以為只有惡意變道或者不規矩加塞的車主才讓人討厭嗎?其實,還有一類司機的做法也十分危險,只不過自己卻渾然不知。這類司機,開車規規矩矩,穩中帶進,時刻將剎車踏板謹記於心;一有危險,就會下意識的踩一下剎車,所以即便是在變道時,也會保持此習慣。

表面上看來似乎是為了與前車保持合理的距離防止變道過程中追尾前車;而實際變道過程中無端剎車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這種行為會給後方車輛造成擠壓,需要逼着後車主動減速配合,拉開與變道車的距離,如果後方車輛沒有一定的經驗,很容易因操作不及而追尾。這種情況下,雖然明面兒上是後車追尾,但主要責任,還是在變道過程中不合理的剎車減速而造成。

2 遇大雨/霧天就開雙閃

關於這一點,我們先來看看我國法規是如何規定雙閃的使用規則的。根據我國交通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能見度小於100米時,要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警報閃光燈,同時需要滿足車速不超過40 km/h並與同車道車輛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關於雙閃的使用規則已經很明確了,除了上述情況,其實壓根沒有必要開啓雙閃。小編不止一次在高速上看到,只要是起霧或者下雨,就有車輛主動開啓雙閃,而且還會引起其他車輛跟風打開。

要知道雙閃燈和轉向燈用的是一組燈組,開啓雙閃就意味着轉向燈失去作用,這種做法反倒會讓後車捉摸不透你的行車路線,從而發生重大事故。所以,如果車速較快的話,不能開啓雙閃,前後霧燈就能夠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了。

3 開車越慢越好

在多數司機的思想裏“慢=安全”,畢竟咱們經常用“開慢點”來作為寒暄和提醒的話。但是,在實際駕駛中,尤其是在高速路上,開慢車反而更加危險。我們可以試想一些,在一條最高限速120km/h的高速路上,如果我們開慢一點,用70km/h速度行駛,那無疑就變成了人肉路障。

造成道路通行效率降低倒是其次,主要的危險在於,低速行駛在超車道,會逼迫其他車輛進行右側行車道超車。嚴重點説,高速公路上的每一次超車變道都是一個玩命的過程,無論是主動變道還是被變道車超車,都十分危險。而這種做法,無異於將自身的安全雙手奉送給他人掌握。而且,還增加了被超車道車輛高速追尾的幾率,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隱患。目前已有部分地區開始對高速公路上車輛行駛速度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做違章處罰。

4 遠光隨便開

城區已經有路燈建設,大部分地方照明是足以行車;如果一定需要開遠光的,當會車時能夠先關一下?近距離的時候給前車帶來影響。

5 高速過減速帶

減速帶是在路口的常見的外界迫使司機減速的工具,可是有的司機就是當其不存在,雖然部分情況下不會出現大問題,但是長期如此,會對輪胎造成巨大的壓力,可能會造成爆胎。對車身的懸架系統也會造成影響。

6 緊急剎車 猛打方向

對於部分老司機來説,由於對某段道路比較熟悉,在駕駛時經常在彎道不減速而猛打方向駛過彎道,可遇到緊急情況時又不得不緊急剎車,這兩種駕駛習慣都是對輪胎的局部磨損,減短輪胎的壽命。建議各位車主開車堅持“讓速不讓道”原則,避免猛打方向造成其他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