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醫保報銷範圍!省醫保局最新發布→
【來源:馬鞍山發佈】
去醫院看病時,經常聽説,有的藥品可以報銷,有的藥品不能報銷。選擇甲類藥品還是乙類藥品?究竟哪些藥品醫保能報銷呢?關於這些,你需要了解“藥品目錄”相關知識!讀懂醫保的報銷範圍,更好地享受醫保待遇 ~
什麼是醫保藥品目錄?
今天帶您重點了解
“三大目錄”中的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由國家醫療保障局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將符合臨牀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等基本條件的藥品納入目錄範圍內進行管理。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醫保基金支付。
醫保藥品目錄中標註的“甲”“乙”是什麼意思?
基本醫療保險出於管理需要,將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分為甲、乙兩類。
甲類藥品:
甲類藥品是臨牀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參保人使用甲類藥品時,可以全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進行報銷。
乙類藥品:
乙類藥品是可供臨牀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高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個人自付費用後,將餘下費用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哪些藥品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第1號令)規定,以下藥品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1
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
2
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
3
保健藥品;
4
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
5
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脱髮、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
6
因被納入診療項目等原因,無法單獨收費的藥品;
7
酒製劑、茶製劑,各類果味製劑(特別情況下的兒童用藥除外),口腔含服劑和口服泡騰劑(特別規定情形的除外)等;
8
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
藥品符合哪些條件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第1號令)規定,參保人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發生的費用,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1
以疾病診斷或治療為目的;
2
診斷、治療與病情相符,符合藥品法定適應症及醫保限定支付範圍;
3
由符合規定的定點醫藥機構提供,急救、搶救的除外;
4
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藥品費用,應當憑醫生處方或住院醫囑;
5
按規定程序經過藥師或執業藥師的審查。
來源: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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