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這些線索,200元起步,最高獎30萬!
對於舌尖上的安全,
市民格外關注,
畢竟,食品安全關乎大家的身體健康。
對此,監管部門也是格外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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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由椒江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等四部門共同制定的《台州市椒江區食品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正式實施。從即日起,面向全社會徵集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
舉報你身邊的違反食品安全法行為
有獎勵!
少則200元,多達30萬!
既能為民除害,還能有獎金!
那麼,哪些屬於舉報範圍呢?
趕緊跟着小編來了解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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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內容
01
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02
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
03
加工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肉類製品的;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未取得《屠宰許可證》私屠濫宰的;
04
在食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銷售失效、變質、過期、混有異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偽劣食品或者偽造、塗改食品生產日期延長明示保質期的;
05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獸藥或肥料、飼料、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的;
06
仿冒他人註冊商標生產經營食品、偽造食品產地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食品生產許可標誌或者其他產品標誌生產經營食品的;
07
違法違規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未按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超範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
08
其他涉及食用農產品、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經相關部門認定需要予以獎勵的。
(重點舉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上範圍)
舉報獎勵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如發現相關線索,可向有關部門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並由相關部門立案查處結案後,將按照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大小,對舉報人給予獎勵。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舉報熱線
椒江區市場監管局、椒江區農水局:12345
椒江區公安分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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