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證、車頭損壞、車牌未按規定懸掛,這也敢開上路?
無證駕駛機動車
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
都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然而,有人不僅一次性把這三種行為“全佔了”
而且還很離譜……
4月21日23時許,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麗江路加油站處設卡盤查時,發現一輛黑色皮卡車正朝着檢查點駛來,該車輛車頭損壞嚴重且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民警果斷將其攔下。
隨後,民警在對駕駛人進行詢問、核對相關證件時,發現該駕駛人是弱聽殘疾人員,且經警務通查詢核實,該駕駛人屬於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違法行為。
一次三項違法行為,如此危險的操作令在場的民警十分震驚,當場對該駕駛人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並指出以上違法行為的危險性,使駕駛人認識到其錯誤行為。
最後,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1500元罰款,對其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及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違法行為分別處以200元罰款。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