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的完善,人們保險意識的加強,保險跟大家的生活越來越密不可分了。你買了汽車,起碼得買車輛強制保險;買了房子,如果是按揭付款的,銀行要求你必須給房子買保險;如果你是企業的老闆,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員工買醫療事故保險;還有很多人給自己或孩子、老人買了各種各樣的人身保險。買了保險的朋友,萬一出了保險事故,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以便保險公司理賠。但是,如果保險事故是因第三人侵權造成,被保險人、受益人得到保險賠款後,是否還可以向侵權責任人索賠呢?相信很多朋友都不是很清楚這個問題。那麼今天小編就從專業法律角度來和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我們知道,保險根據保險標的不同,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財產保險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它是以有形或無形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類補償性保險。人身保險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當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或滿足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如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保險人根據約定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對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中的保險標的因第三人侵權所致的損失賠償規定是不一樣的。簡單地説,如果你買的是人身保險,因第三人侵權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受益人在獲得保險賠償後,還有權利向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人索賠;如果是財產保險,因第三人侵權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得到保險賠款後,在獲得保險賠償金範圍內,應將向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人追償的權利讓渡給保險人,而未得到保險賠償部分,可以繼續向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者追償。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保險法》對於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理賠為什麼要進行區別規定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分析一下人身保險、財產保險的特點和性質。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生命無價,人身保險事故除了給當事人帶來身體上的傷害、經濟上的損失之外,還給他們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創傷,這種損失和創傷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險合同一般是定額保險合同或通過確定的比例計算保險金的合同。因此,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不存在超額保險,也不存在不足額保險和重複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以根據不同的保險合同、不同的保險份額、從不同的保險公司,獲得不止一份的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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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中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和財產保險中的賠償金有着不同的意義。人身保險中,只要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出現合同約定的保險金給付事由,保險公司就應依照約定支付保險金,而不是以財產損失為支付標準,因此人身保險是純粹的給付性賠付。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求償權是基於民法中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侵權責任與保險責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二者不可包容或替代。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侵權損害索賠權也不因保險人支付了保險金而喪失。保險公司不是被侵權人,也不可能因支付了保險金而獲得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追索權。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在財產保險當中,保險標的是財產及其相關利益,所遭受的損失可以以金錢度量。損失補償是財產保險的基本原則,目的在於彌補被保險人的損失,被保險人不能因發生財產保險事故而獲利,即不能獲得比遭受的損失還多的保險賠償。財產保險理賠,以實際損失為依據,以保險金額為上限。因此,被保險人獲得保險賠款後,在此範圍內不能繼續向造成損害第三人索賠,而應將權利讓渡給保險人。此外,財產保險的重要原則還包括重複保險分攤原則、代為追償原則和委付原則。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重複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重複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代位求償是指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時,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委付是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造成保險標的推定全損時,將保險標的物的一切權利連同義務移轉給保險人而請求保險人賠償全部保險金額的法律行為。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2009年修訂的《保險法》第六十五條對於責任保險作出了重要的修改。所謂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根據新規定:保險人可以依據法律或合同約定,直接向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賠償責任確定時,基於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於請求時,第三者可以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在被保險人未向第三者賠償前,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領取保險賠款後,是否還能向侵權責任人索賠?

上述規定,有利於保護受損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使受損害人能夠更快得到賠償。比如在交通事故中,無事故責任或承擔次要責任的一方,對於自己在事故中受到的損失,可以直接向對方的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也有權直接向第三者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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