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編號:CR202006231351110183260
投訴時間:2020-06-23 13:51:12
投訴人:付**
投訴人手機:138******11
消費日期:2020-03-22
消費方式:在線消費
投訴對象:順豐速運
投訴訴求:全額賠償
投訴內容: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2020年3月22日通過淘寶網絡平台在案外人處購買了一件價格為1600元的淺米色女士蔻馳風衣,因覺得該風衣尺碼不合,原告到吉林市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北山營業部自寄件向案外人退貨(運單號:SF108150600****),花去運費23元,案外人收到貨後打開快件驗貨時發現快件已被調包為一套黑色西裝,拒絕簽收,並向網絡平台提出不退款給原告,網絡平台與順豐派件人員核實,順豐收件網點向網絡平台證實為現場拆包驗貨(事後順豐寄件與收件網點負責人共同核實時證實是案外人在豐巢取貨後又返身送回順豐網點,並非派件人員和案外人共同現場拆包驗貨),派件人員提供此偽證明致使網絡平台將原告購貨款劃給了案外人,原告平白無故損失1638元,無法追回錢款,錯過追回錢款機會。
順豐對其過失只賠償部分,先期賠300元,後來説賠500元,無視消費者利益各種抵賴的態度,已近3個月,拒不全額賠償,順豐對其侵權和違,約行為不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