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新冠疫情"帶火"了網絡直播。作為時下最熱門最新興的社交方式,網絡直播在豐富大眾生活的同時也亂象頻現,涉黃、涉毒、涉賭更是屢禁不止。近日,金某、譚某就為獲取打賞,自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並在直播平台上進行低俗淫穢表演,被温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淫穢表演罪提起公訴後,已被判刑。
新冠疫情期間,金某、譚某夫妻因外出受限、無收入來源,再加上家中還有 2 名幼兒需要撫養等原因,在看到別人通過某平台網絡淫穢直播賺錢後,也動起了歪腦筋,決定"下海一試"。
經查,2020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金某、譚某在二人租住的出租屋內通過直播平台進行性愛直播以及譚某個人自慰等色情、淫穢表演並以此獲取"粉絲"刷禮物打賞。同時,二人在多個社交平台上創建福利粉絲羣,將打賞達一定金額的"粉絲"拉入羣中併發送鏈接分享二人早已製作好的性愛或譚某個人自慰的淫穢小視頻、圖片。
此外,金某、譚某還拓展業務範圍,在"粉絲"添加主播私人微信或直播時示意可有償與女主播約線下見面及發生性關係,如"粉絲"同意對上述過程進行直播的,嫖資減半。金某先後多次開車接送譚某去外地與"粉絲"線下賣淫,並對其中一場進行線上直播。短短的幾個月內,金某、譚某就從直播平台提現近十萬元。
近日,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金某因犯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淫穢表演罪,被判決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譚某因犯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淫穢表演罪,被判決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切不可心生邪念,將網絡淫穢直播當成賺快錢的謀生工具以致觸法而追悔莫及。同時也提醒網絡直播觀眾,對發現平台涉嫌低俗色情表演或傳播淫穢物品的, 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讓我們共同維護文明、清朗的網絡空間。
來源:甌海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