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和彭博社報道,當地時間4月26日,美國一名法官裁定,儘管華為公司確實與其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共享了某些美國政府披露的信息,但這些分享信息的做法並無不當,並未違反法院對於敏感信息管制的相關命令。路透社指出,這些信息正被孟晚舟的律師團隊用於幫助她在引渡案中的辯護。
美國檢方指控華為公司不正當地與其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分享了美國政府在針對華為的刑事案件中披露的材料後,華為公司的律師被傳喚到位於紐約的法院。
報道稱,這一事件源於兩封信。華為在2月份向紐約布魯克林地方法院提交了長達十頁的信函,指出美國政府近期披露的文件內容與針對華為公司的欺詐指控相牴觸。華為公司還在4月致信美國司法部官員,指出美國檢方提供的這些信息,直接與美國政府在孟晚舟引渡案中的當庭陳述相牴觸。
美國聯邦檢察官亞歷山大·所羅門(Alexander Solomon)此前指控稱,儘管這些信件中提到的一些信息經過了刪節,但仍違反了法院早前的一項命令,即美國政府向華為披露的數千頁的機密文件不能與孟晚舟或身在中國的任何人分享。所羅門本月14日還表示,近期孟晚舟引渡案聽證會期間辯方提交的文件顯示,她可以使用這些文件。
所羅門告訴法官,華為的辯護團隊正在提交這些信函,並告訴孟晚舟“使用您認為合適的文件來阻止引渡程序。”
但華為公司的律師主張,這兩封信都沒有違反法院關於敏感信息管控的命令。法官對此表示同意,唐納利説:“我不認為曾經出現違反了保護令的情況。”
不過,唐納利補充説,她本不願看到華為公司在沒有尋求法院裁定的情況下提交長達10頁的信函,她還對華為的律師發出警告稱:“請謹慎處理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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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引渡案辯方律師:將美國法律適用於中國公民是違法行為
當地時間3月29日,加拿大温哥華的法庭繼續就孟晚舟引渡案“程序濫用”的第四分支,也就是美國要求引渡孟晚舟違反國際法進行法庭辯論。辯方律師指出,法官可以根據國際習慣法和加拿大的判例終止引渡程序。
辯方律師指出,在國際公法中有明確的屬地原則,每個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實施法律。美國在本案中的主張是試圖在中國香港行使司法管轄權。將美國的法律適用於中國公民,這是違法行為。
如果加拿大同意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將導致加拿大違反其國際法的義務,加拿大的司法公正也將遭到破壞。
總枱記者 張森: 圍繞着國際法的辯論,其實是相當枯燥的,但是卻反映出來很多重要的問題。比如,辯方律師指出,這個案子是非常特殊的,它是請求國,也就是美國,按照美加雙邊引渡協議提出來的引渡要求,但是這個要求本身卻是違反國際法的。
辯方律師進一步指出,美加雙邊引渡協議,是一種條約義務,在法理上屬於沒有強制性的約定,但是加拿大承認的國際法卻是有強制性的。因此法官應該優先考慮具有強制性的國際法。辯方律師還列出了一些美國引渡要求被駁回的判例。
華為加拿大公司發言人 阿力汗·韋爾施: 美國不能把域外法權施用於中國。美國不應該要求加拿大的警察,在全世界執行它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