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門頭溝區煙草專賣局收到舉報線索,舉報人稱該區天街某電子煙零售商店涉嫌向未成年人售煙。接到舉報後,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聯合煙草專賣局第一時間出擊,對涉事商店進行現場檢查。
執法人員現場查看了當事人經營場所《營業執照》,現場實際經營情況。通過調取店內監控、比對銷售小票發現,11月23日上午10時許,當事人確實存在涉嫌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且只是口頭詢問年齡,未核驗身份證,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違法事實基本確認後,執法人員現場固化證據,發放了《詢問通知書》,於11月25日上午對當事人進行詳細詢問。目前,正在立案調查中。
下一步,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將縝密調查、堅決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持續加強與區煙草專賣局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薇
編輯/譚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