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6月22日電 在美國,離婚時寵物通常會被算作財產的一部分。近日,為解決離婚雙方對寵物“監護權”的糾紛,多州頒佈相關法律。
據美聯社報道,阿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亞州和伊利諾伊州都給寵物頒佈了類似兒童監護權的法律,以便法官考慮寵物的最大利益,目前紐約州也正在準備採取相似的方法。雖然一些調解員致力於通過共同監護來解決寵物糾紛,但其他人表示,很多時候這對動物並不是最好的。
處理過數十起離婚案件的紐約律師亞當·西特龍表示,寵物“一直是一個問題”,他倡導簽署包含寵物的婚前協議。丹佛大學人與動物聯繫研究所名譽主任菲利普·泰德斯基説,雖然狗在法律上仍然被視為財產,但它們在與人類的互動中具有複雜的情感和認知。他説:“離異家庭的壓力也會影響動物的情緒和健康生活,我們在認識非人類動物的情感生活和感情方面確實落後了很多。”(海外網-美國-喬珊珊/實習編譯-朱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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