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衞健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聯合發佈《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明確規定,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中,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製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
“校園商店”一直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有人認為它給師生帶來了便利,也有人認為其食品安全狀況堪憂。其實,有關部門並非是第一次出台此類文件。2019年3月,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衞健委聯合印發《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明確指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2019年12月,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
兩年多的時間裏,從“一般不得”、“原則上不得”到“不得”,可以看出,國家對校園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展現出大力推進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的決心。當然,從政策執行上來説,此次的《指南》並不是要求所有學校強制執行,但如果要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就必須全面落實。
説起來,校園小賣部承載了一代代人的青春記憶,花花綠綠的小零嘴,三三兩兩結伴的學生,彷彿自帶美好濾鏡。可為什麼近年來小賣部卻愈發成為眾矢之的?這是因為,隨着人們對食品安全的愈發重視及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與小賣部的便利性相比,其帶來的安全隱患越來越多。一是容易給食品安全“埋雷”,小賣部所售食品多以零食為主,一些產品進貨渠道難管難控,經常有三無食品混雜其中,潛藏不少隱憂,比如人們熟知的辣條、辣片、豆乾等“五毛食品”,價格誘人,看似“很香”,實際上多數包裝粗糙、質量低劣,有的連食品質量安全標誌都沒有,非常不利於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二是人們經常吐槽的,小賣部一般都是“校領導親戚”開的,因消費環境相對封閉,監管存在難度,學生缺乏議價權,使其設置和經營有壟斷之嫌,一定程度上給權力尋租留下空間,也增加了家長和學生的經濟負擔。前不久,湖南某中學小賣部3年承包權拍出320萬元的天價租金,令人“大開眼界”,引發質疑。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和健康是無價的。應該説,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對健康的更加重視,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的會越來越多,中小學禁設小賣部也是大勢所趨。不過,好的政策還要做好配套,落到實處,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中小學生處於快速生長髮育期,容易餓得快,沒了小賣部,學校應進一步完善校園餐飲服務,特別是寄宿制學校,要充分滿足學生的個性化用餐需求,提供充足、全面、均衡的營養。另外,還要避免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比如校內雖然沒了小賣部,商家卻搬到了校門口,轉移陣地後依然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等食品,這顯然也是不應被允許的。
校園食品安全責任重如山。有關部門和學校應以此次《指南》中的要求為契機,進一步扎牢校園食品安全的籬笆,營造校園健康氛圍,不斷將好的做法推廣開來,從而促進全社會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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