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最高檢舉行“攜手落實‘兩法’ 共護祖國未來”新聞發佈會。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豔芳説,未成年人案件背後往往有着更為廣泛、深刻的社會問題。
據悉,檢察機關以依法監督的“我管”促職能部門依法履職的“都管”,通過案件辦理促進未成年人保護訴源治理,協同各方力量實現治罪與治理並重。
那豔芳提到,檢察機關和教育部門通過聯合開展督導檢查、專項行動等方式,合力推動校園安全管理責任落實。
“2021年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聯合教育部門查訪中小學校、幼兒園4.4萬餘所,發現和糾正安全隱患4100餘個。教育部建立校園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協調機制,將‘一號檢察建議’納入全國校園安全督查內容,有力推動了制度落實。”
據悉,最高檢建立強制報告“每案必查”機制,對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推動相關部門追責,強制報告數量明顯上升,保護效果逐步顯現。
那豔芳説,該制度施行以來,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線索源於強制報告的有2854件,一批隱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時發現。
“今年一季度,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西、寧夏等地強制報告案件量同比均增長一倍以上。制度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通過辦案倒查發現相關責任主體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應當報告不報告案件1604件,追責299件。牽頭或配合開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748萬餘人次,推動對2900餘名前科劣跡人員作出開除、解聘等處理。”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