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城管打人”的話題又上了熱搜。在等待官方調查處理結果之際,網友感嘆“沒想到十幾年前的印象又回來了。”
11月30日,雲南曲靖羅平縣一家煙酒店的老闆在與城管執法者爭執過程中,被十幾名城管隊員從店內拉出,並在隨後的衝突中嚴重受傷。事後,經醫院出具的檢查報告顯示,老闆右側第4、5、6前肋骨骨折。
事件發生後,“城管打人”的話題再次回到公眾視線,並上了熱搜,引發輿論關注。
實際上,近年來,為了隊伍的形象,彌補公眾對城管執法的信任缺失,城管在對暴力執法亂象進行大力整治,同時也對於暴力執法的當事人作出了嚴肅處理。隨着城管隊伍執法的不斷規範,“城管打人”的現象逐漸淡出輿論視線,由城管暴力執法引發的社會矛盾也在不斷消減,甚至城管隊伍的一些“柔性執法”創新舉措,還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城管隊伍的形象正不斷被認可被刷新。
在城管公眾形象正在被扭轉的檔口,再次出現“城管打人”的行為,無疑是給挽回的形象帶來了減分項,引起輿論聲討。
隨着城鎮化進程加快,在嚴格規範城市管理與保障低收入羣體生活之間難免產生矛盾,城市管理部門不能依靠“一刀切”來解決矛盾,更不能依靠暴力執法解決矛盾。需要的是城市管理部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在法律的框架下,結合被管理者的實際情況柔性執法。同時,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在執法隊伍管理方面,城管部門要杜絕平時縱容,出現輿論事件後又以批評、辭退的辦法進行平息的做法。
城管,不僅是城市的管理者,更代表着一個城市的形象,他們的一舉一動和一言一行,尤其是在執法的分寸和處理上,更容易引起關注。
無論如何,城管靠“打”進行執法,是毫無道理的。
上游新聞 時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