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縣一保安為抖威風,戴着警帽招搖顯擺。1月24日,這名保安因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被民警查處。
1月24日下午3點多,沂南縣治安大隊民警在對全縣重點單位進行例行檢查的過程中,大老遠發現轄區工業園某公司一名安保人員着裝很是奇怪,走近一看才發現,該男子穿着保安的衣服,頭上戴的是實打實的警帽!
民警當即對其進行詢問,男子名叫韓某,雖身為保安卻有“警察”夢,為了在別人面前更有面子,通過非法渠道從別處獲得一頂警帽,沒事就戴着顯擺顯擺,抖抖威風。民警對韓某違法佩戴警用大檐帽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鑑於韓某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且尚未造成其他後果,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從輕對其罰款300元,依法收繳警用大檐帽。目前,警帽來源追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違反該規定的將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臨報融媒記者 朱武濤 通訊員 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