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對一個女人來説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時刻,都希望在這一天裏能做唯一的主角,在這一天裏光鮮亮麗,大放異彩,讓所有人都看到女人無與倫比的美麗,稱讚女人的幸福。
這是女人都會有的“婚禮”情節,只要是女人,不管是什麼樣的性格,什麼樣的家庭背景以及條件,對於婚姻,都是無比重視的,哪怕浪費奢侈,也希望能夠儘可能的把婚禮辦得更好更體面,這是注重儀式感的表現。
或許也是有一點虛榮心在裏面,結婚對於女人實在是太重要了,不少的女人都把新生活的希望寄託在婚姻這件事情上,婚禮自然就變成了新生活的“起航儀式”。但凡是“儀式”,就不是隻給自己看的,而是給外人看的。
而外人也看不到女人嫁的到底好不好,只能從最表面,最淺顯的地方去判斷,自然也就落在了婚禮儀式的排場上。
當然了,女人也是因為注重婚姻,很多女人會覺得,婚禮的排場,也代表了婆家對新媳婦的尊重程度。願意給女人辦一場體體面面的婚禮,這是讓女人在人前“有光”,捨得為婚禮花錢,也代表了女人得到了婆家的認可以及重視。
不管理由是因為什麼,但女人重視儀式感,更重視婚禮的儀式感,那都是不言而喻的。
我不説這種想法到底是對還是錯,但是一場婚禮若是想要辦好,結局是好的,那必然要體恤每個人的感受,必須讓當事人對於婚姻感到滿足,不留遺憾。
辦婚禮必然是要花錢的,且不是一筆小數目,這點在辦婚禮之前,我們都心中都有數,該花的錢,一分都不能少花,哪怕這筆花銷很冤枉,都是為了面子工程,但是為了婚禮圓滿舉行,為了最終的結局能夠美滿,那也都是值得的。
如果你不捨得,在婚禮上摳摳搜搜的,導致因為婚禮產生矛盾和糾紛,影響婚姻和感情,那才是真的得不償失。
當然了,我所説的,只是該花的錢,該花的必然要不遺餘力,但是不該花的錢,不花也是你的權利。只是這其中必然有個度,需要你自己衡量,什麼該花,什麼不該花,一切依據自家的經濟條件來定。
今天,是舒舒和男友大婚的日子,舒舒想到結婚一系列發生的事情,心中便覺得萬分感慨。
當初,舒舒的父母並不同意舒舒跟男友在一起,理由就是男友是外地人,家庭條件也一般,家裏還有個哥哥。
而舒舒家呢,只有舒舒這一個獨生女,家庭條件也尚可,想找個門當户對,在本地有房有車的對象,根本不是難事。其實舒舒的父母要求也不是很高,只是希望女兒以後稍微能過得好一些,不用父母操心的程度就可以,可舒舒找的這個男朋友,可以説是,沒有一樣能夠格的,這才讓舒舒的父母一直都不肯答應這門婚事,也不肯讓男孩到家裏來認門。
舒舒為了愛情,和父母一直僵持了兩年,在外面工作,和男友同居在一起,是鐵了心要磨到父母同意,不同意,她雖然不會擅自跟男友結婚,但也絕對不會放棄。
到底父母還是拗不過子女,舒舒的父母最終還是向舒舒妥協了,男方家當地買不起房,舒舒的父母便給了一套房子讓小兩口住,當做婚房,彩禮要了十萬,也只打算結婚以後讓舒舒直接帶回去的。
舒舒父母所做的這一切,都讓舒舒男友家的負擔輕鬆了很多,畢竟有兩個適婚年紀的兒子在,家裏的條件是不可能好的,不過舒舒父母做的一切,也沒那麼高尚,只不過是希望女兒能在婆家得到更多的尊重,更好過一些。
在那之後,雙方父母才終於坐到一起,把兩個年輕人的婚事給敲定了。本來已經塵埃落定,可後來又在辦婚禮這件事情上,出了事端。
舒舒的父母希望女兒的主婚禮能在本地辦,但是男方家呢,卻覺得應該在男方這邊辦,這兩方辦婚禮本應該是互不干涉的,誰出錢誰收禮,利益上沒有互通,也不應該起衝突,但問題還是出現了,出就出在了面子上。
主婚禮在哪邊辦就好像哪邊比較有面子似的,誰也不肯相讓,最終還是舒舒拿了主意,在哪邊辦不是辦呢,那就在男方家這邊辦好了,辦完以後再回孃家好好補辦一場就是了。
舒舒是覺得,男方家既然有心要辦好婚禮,那也沒必要去爭,也算得上是男方比較尊重婚姻,重視自己吧。既然女兒都已經同意了,父母自然也沒有什麼好説的,也就同意了。
經歷了這麼多的波折,如今這場婚禮終於近在眼前,舒舒自然覺得來之不易,有很多的感慨,可到了婚禮現場以後,舒舒去一句話也説不出來了,因為偌大的宴會廳內,早早的比她先到了一位新娘。
舒舒傻眼了,以為自己走錯了廳,直到看到了婆婆,舒舒才確信不是自己搞錯了。
婆婆看到舒舒以後,連忙迎上來,舒舒還沒來得及問出口,婆婆就拉着舒舒向親戚介紹起來:“這就到齊了,這就是我二兒媳,剛剛那個是我大兒媳婦。”
聽着親戚們連着誇兩個兒媳婦一個比一個漂亮,説了一堆讚美的話以後,暈暈乎乎的舒舒總算是回過了味兒來,她拉着婆婆到了一邊,指着那邊的新娘問道:
“婆婆,今天到底是我的婚禮,還是大哥和嫂子的婚禮?我不想在這裏辦婚禮了。”
舒舒已經明白了,多出的那個新娘,也不是多出來的,是婆婆安排了兩位新娘,這其中一位,是舒舒,另一位是婆家大哥的媳婦。舒舒當然氣不打一出來,事先沒有人告訴過她這樣的安排,到了場地裏,似乎只有她一個人不知道。
面對舒舒的質問,婆婆顯得十分淡然:“哎呀舒舒,這誰的不都一樣嘛,你大哥和你大嫂正好也是要結婚了,婚期和你們都差不多,我們家就合計着乾脆一起辦了好了,這樣省錢又省事兒啊,不用忙兩趟了。
之前沒告訴你,是忙忘了,我以為小涵(男友)告訴你了呢,你就別計較了,多一個婚禮也照樣辦嘛。”
婆婆的説辭,並沒有説動舒舒,反而更加引起了舒舒的憤怒:“什麼叫忙忘了?什麼叫我別計較?什麼叫都一樣?行吧,反正少我一個這婚禮也一樣辦!我無法接受!”
舒舒仍舊要退婚,因為婚禮現場婆家多安排了一位新娘,舒舒決定不嫁了。理由呢,舒舒很明確地説出了兩點。
一個是不能接受自己不是婚禮中唯一主角的事實,另一點是認為婆家沒有提前告知這個安排,沒有和自己安排擅自調整這一舉動,並不尊重自己。
婆家有合理的解釋,只是因為哥哥和弟弟的婚期將近,乾脆就簡單一些,一起辦,既省錢又省事,站在婆家的角度來看,這的確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站在舒舒的角度來看待,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禮,結果自己卻不是唯一的主角,要跟其他人共享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她心中無法接受,也屬正常。
或許也有人會説了,即便能理解,但舒舒這麼計較也挺矯情的,生氣歸生氣,但也應該為了大局考慮,舒舒的嫂子不也是接受了嘛,她怎麼就不能退讓一步。理解一下婆家的苦衷和難處呢?
如果是提前告知了,那自然是另當別論,但問題是,男方打從一開始就沒有提前告知舒舒,而是把舒舒一個人矇在鼓裏,打的主意便是“先斬後奏”,到時候讓舒舒“騎虎難下”,為了面子不答應也得答應。
不被尊重,受到了欺騙以及道德上的脅迫,才是舒舒最不能介懷的。也許婚禮的儀式感很重要,女人非常重視這份獨一無二的主角光環,可是隻要是要求合理,只要是能夠認真溝通和解釋,女人最終還是能夠體諒的,不會僅僅因為這一點小插曲就鬧得婚姻破裂。
只是男方家,打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要溝通解決,只是想着能騙一時騙一時,到時候木已成舟,逼舒舒就範,那性質的確就不一樣了。
欺騙是婚姻中最大的禁忌。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還是婚禮中,一旦涉及到欺騙,就不再是良性問題,而是惡性問題。
哪怕這個欺騙是善意的,這個欺騙其實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論及思想層面,都有不尊重的意味在裏面。
婚姻需要的是互相信任,互相坦誠,在這一點基礎上,才能夠互相理解,互相寬容,沒有前者,自然後者也就無法成立。
婚禮的儀式感,很重要,信任和尊重,更重要。物質不夠富足,婚禮不夠體面,其實都無妨,只要有一顆真正關心和在乎女人的心,女人也不是不講道理,不能夠降低標準,去迎合對方。
只不過,這得看你有沒有那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