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發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沈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二、任命何莉(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三、任命劉竹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四、任命於厚森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五、任命高曉力(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六、免去胡仕浩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七、免去黃永維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八、免去李成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九、免去孔玲(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任命何抒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一、任命祝二軍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二、任命馬巖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三、任命汪國獻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四、任命陳宜芳(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五、任命王富博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六、任命方文軍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七、任命吳兆祥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八、免去包劍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九、免去魏文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二十、免去駱電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二十一、任命黃中華、顏峯、龐敏(女)、梁曉徵(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十二、免去錢小紅(女)、王蓓蓓(女)、劉曉軍、凌宗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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