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高速通勤的燈光用法,車速控制與駕駛狀態“切換”,安全車距與兩秒定律的關係。很多老司機在規劃出行行程時,總會選擇夜間駕駛汽車從高速通路通勤。原因主要夜間車流量小不用擔心擁堵,車速可以理想的控制提高通勤效率;甚至還有佔用休息時間不會影響工作的原因,但是這種通勤方式需要大量經驗的積累,同時也需要駕駛意識中的“危機意識”,新手司機在做不到以下三點之前——切勿模仿。
高速公路通勤一定要以【遠光燈】為主!在沒有照明的路段遠光燈才是真正安全的照明燈,因其照明範圍可以延伸到車頭150米左右的位置,而近光燈卻只能覆蓋前方≤50米的範圍。高速公路的建議安全車距是「100/150米」,標準正符合遠光燈的照射標準;而近光燈則無法及時發現前方的障礙物或車輛,尤其是一些不開尾燈的車輛是非常危險的。而且道路沒有路燈,提供的只有護欄黏貼的反光板;近光燈的鋪地範圍無法準確反映前方道路的轉彎角度,使用使用遠光才能保證駕駛安全。
距離前車過近(跟車行駛),或者在超越車輛時要切換為近光。因為車輛的兩側與中間後視鏡均會反射後方車輛遠光燈的光線,對於前車司機而言是非常刺眼,而且會影響變道併線的安全。這種情況很容易引起路怒,在高速駕駛如果出現追逐競駛會怎樣呢?即使不出險碰撞,這種行為只要被攝像頭記錄,則可以定義為《刑法·危險駕駛罪》。
夜間高速通勤要以接近限速的時速駕駛,過程中高頻率超車!不要認為這是開玩笑,這種看似有些風險的駕駛方式,其實是夜間駕車時最能集中注意力的方式。因為過於安靜的環境以及稀疏的車流,加上黑色天空的籠罩,這不就是在催眠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生物鐘的正常規律,黑夜應該做的是躺牀上睡大覺,不得不開車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深。然而規律決定了必然會困,這不是通過音樂音強、煙草或咖啡可以改變的事實。
汽車相對危險的駕駛動作是超車併線,不過在保證安全車距,且前方道路暢通的前提下也只是常規操作。然而每次加速與超越的過程中都會刺激腎上腺素的分泌,這種駕駛狀態會讓精力更加集中。不過連續駕駛四小時以上還是建議要休息,因為這種交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而且用盡上述所有方式的實際經驗,大腦中其實也只有一個信號-快去睡覺。在駕駛汽車的過程中,從發現情況到開始有效制動,時間往往在2秒左右。在白天精神集中的狀態下時間可能會短一些,不過新手司機也不見得能縮短多少。而在夜間的反應本就要遲鈍一些,兩秒左右的反應時間是非常正常的標準。
汽車以120km/h的時速駕駛,每秒行駛的距離為33.33米,兩秒的反應時間就要行駛接近70米。正常路面與實際輪胎摩擦係數的充其量在0.6~1.0之間,這與制動測試的標準要差的多。那麼100/150米的安全距離是不是有些短了呢?夜間駕車建議安全距離控制在200米左右,超車時不用參考這一標準。關於夜間駕車高速通勤的注意事項就聊這麼多,單人不建議這麼開,駕駛技術不夠嫺熟也不建議夜間駕駛。
【來源:同福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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