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受國務院委託,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向大會作説明。
這一改革方案引發多方關注,其中有6條機構改革舉措涉及金融領域,包括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等。
3月8日,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這次金融相關領域機構改革,是在經濟發展到新的階段,對金融監管、服務有更高的要求而提出的。需要對以前的機構架構、功能需要進一步整合。“比如説此前對於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就是分散在各個部門的,會帶來很多問題,改革後就統一了監管標準,比較一致,能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也認為,此次金融相關機構改革總結下來,就是將各個相關部門的結構進行優化,使其更加科學,此前的“一行兩會”格局變為“一行一局一會”,各個部門各司其職,更加有利於金融行業化解腐敗隱患、不合理因素,使其更健康地發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據ICphoto
銀保監會退出歷史舞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管理非證券類金融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方案有6條機構改革措施涉及金融領域,佔比很大。改革後,便形成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一行一局一會”的結構。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金融領域的機構改革是“一行一局一會”三管齊下,從不同角度強化中央對金融的監管力度,讓監管權力更加集中統一,最大限度地防範金融風險出現。
其中,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較受關注。
肖捷在此前報告中介紹,此次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範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把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金融很重要,這次機構改革中涉及金融方面的較多,其實是將金融機構理順一下,原來有一些交叉業務,由不同的部門監管,把它們‘合併同類項’,把其中的很多業務合到金融監管總局後,更加便於管理,條線也更為清晰。”徐洪才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將組建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基礎是原來的銀保監會,將其進行了一個重組,等於“非證券類的金融業務都歸它管了”。
趙錫軍則表示,對銀行業、保險的監管,主要是對相關金融機構業務的監管,而對證券業的監管,更多強調的是對證券市場、對供求雙方交易行為的監管,二者有各自的要求和側重點,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將各類業務剝離、分類管理,更有助於管理和服務金融消費者。
證監會變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專家稱由企業債發行滋生的一些腐敗問題或得到化解
此次金融領域相關機構改革,還提到了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為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理順債券管理體制,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
“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證監會的獨立性,提高監管效率。”徐洪才提到,企業債以後就都可能劃歸到證監會來統一管理,此前由企業債發行滋生的一些腐敗問題就有可能得到化解。
↑資料配圖 據ICphoto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金融領域結構改革還涉及到了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統一規範管理。“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的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使用行政編制,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徐洪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以銀保監會為例,劃歸到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後,就會對工作人員的薪資發放有一定的限制,能夠一定程度上破除“金融特殊論”。
在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方面,此次金融相關機構改革還強調,為釐清金融監管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和國有金融機構之間的權責關係,推進管辦分離、政企分開,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產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徐洪才表示,簡單説就是中央歸中央,地方歸地方,履行好出資人責任,維護好出資人權利,完善這方面的監管,防止缺位,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加強地方金融機構監管避免“暴雷”
撤銷中國人民銀行縣級支行以便更集中做貨幣領域相關工作
另外,此次金融相關機構改革方案還提到,要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針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存在的監管手段缺乏、專業人才不足等問題,強化金融管理中央事權,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優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置和力量配備。同時,壓實地方金融監管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
對此,趙錫軍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地方金融監管機構最近幾年出了一些風險事件,這個和經營機構的監管此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有關。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的能力和制度安排目前還是有一些模糊的,比如説地方的金融監管局等機構,既要做監管,又要做促進地方金融發展的事情,這種定位就讓它在監管和發展的時候難以兩方面兼顧,容易出現“暴雷”的情況,這就有必要對它們加強監管,規範監管的職責,這就需要對現有的機構進行改革。
“這樣可以防止地方機構的不作為和亂作為,以前各地掛的那些比較繁雜的‘牌子’以後就不要掛了。”徐洪才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但是這不代表減少工作範疇,該管的還是要管,尤其是一些例如像典當行這樣的非主流的金融業務。
在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方面,此次改革將調整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體制,按照行政區設立分支機構。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劃單列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不再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 據視覺中國
“改革後,人民銀行就可以專心搞貨幣相關工作,其他業務就交給‘一局一會’來做,以前類似縣一級的低級別的人民銀行支行,也就沒什麼必要了,就把它砍掉了,以後是管宏觀的,管大事的。而此前這些機構的人員也可以協調,不用擔心,人才也不會被浪費。”徐洪才説。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本次金融監管體系改革之後,具有中國特色的“雙峯”監管進一步顯露端倪,人民銀行主要負責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證監會負責資本市場監管,增加企業債券發行審核等職責。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吳陽 實習生 苗睿 北京報道
編輯 何先鋒 責編 馮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