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裏怎麼傳來羊叫聲?接羣眾舉報,崇明檢察院發現轄區某林地中竟有人私自開起屠宰場。近日,公益訴訟辦案部門對該林地展開“回頭看”,發現傾倒和堆放的各類垃圾已清除完畢,相關屠宰棚舍已完成拆除,河道表面垃圾也進行了清理,周邊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2023年初,有羣眾向崇明檢察院反映,崇明一處林地存在環境污染問題,林地內垃圾遍地還經常冒出濃煙。接到線索後,崇明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部門立即前往現場及周邊調查核實,發現該片林地的承包經營人不僅在林地中居住生活,還搭建了簡易棚房從事飼養、屠宰等活動,而且沒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現場存在明顯的屠宰和露天焚燒的痕跡,棚房牆壁和地面上堆積了大量動物毛皮、糞便等污染物,林地中到處是隨意丟棄的農林廢棄物、餐廚垃圾、塑料袋等,林地旁邊河道的水面上也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
上述在林地、河道邊擅自搭建棚房從事飼養、屠宰活動並露天焚燒、隨意堆放固體廢物等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條例》和《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不僅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還破壞林地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調查情況,崇明檢察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了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建議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職責。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採取措施,對該處林地環境髒亂差的問題進行了綜合整治,拆除了無證棚舍、清運了林地及河道周邊各類廢棄物、污染物,並對林地的承包經營人進行約談要求其在林地從事農業活動期間保護好林地環境整潔,不能影響周邊環境。
為避免上述問題發生反彈回潮,崇明檢察院還向相關的村委會制發了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村委會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承包經營者使用林地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協助行政機關保護林地資源和生態環境,加強教育引導。
作者:單穎文 高松
編輯:周辰
責任編輯: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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