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

中國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地方授權事項已經完成。國家税務總局介紹,徵管準備工作就緒。

契税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3%至5%的範圍內確定具體適用税率,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税率。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等情形進行減免優惠。地方授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按照契税法規定,完成地方授權事項工作,明確了契税具體適用税率等。國家税務總局近期陸續發佈公告,明確了契税納税服務與徵收管理等事項。

其中,對契税適用税率,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為税法規定的最低水平,即3%;湖南省確定為4%;河北、遼寧、河南確定了3%和4%兩檔税率,其中河北和遼寧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河南對住房權屬轉移適用3%税率。

國家税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税司副司長劉宜表示,總體來看,與現行契税税率相比,全國多數地區在税法施行後保持税率平移,黑龍江、河南、湖北等8個省略有下調。各地確定税率與現行税率保持一致,體現了税負水平總體不變的立法原則;降低現行税率,減輕了納税人負擔,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據測算,湖北省將契税税率由4%下調至3%,預計可為全省市場主體每年釋放政策紅利近40億元人民幣。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30日對外發布公告,明確了契税法實施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徵契税。

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税。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而採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徵契税。已購公有住房經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成為完全產權住房的,免徵契税。

外國銀行分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改製為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改制後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國銀行分行的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税。

9月1日後,繼續執行的契税優惠政策包括: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税率徵收契税。

三,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第二項契税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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