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解讀:執法重教育,輕微違法有望免除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一個路口62萬車主違章,罰款總額超過1.2億。近日,關於天價交通罰款的話題引發廣泛關注,公安部也明確要嚴查交警過度執法、逐利執 法,在執法中堅持寬嚴相濟。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注意到,公安部3月下旬公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修改就是倡導突出教育引導功能,體現行政處罰“輕輕重重”的原則。簡單説,就是輕微違法從輕處理,醉駕、毒駕、疲勞駕駛 等嚴重違法從嚴處罰。
首次違法、偶然違法有望免除處罰
3月24日,公安部發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梳理發現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交法》)生效實施,分別在2007年和2011年進行過兩次修訂,本次是該法第三次修訂,也是修 改幅度最大的一次。
據瞭解,此次修改從打造現代化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加強車輛和駕駛人源頭監管、改善便民服務、完善道路通行條件和通行規定、完善交 通事故處理規定、科學配置法律責任六方面入手,共修改124條,其中修 改84條、新增39條、刪除1條,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 )》共162條。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明確着力突出教育引導功能。堅持教育為主、體現行政處罰“輕輕重重”的原則,對部分違法行為初犯、偶犯的 ,可以給予警告處罰,自願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可以免除處罰; 對屢教不改的違法行為人可以提高處罰標準。加大對“毒駕”“代扣分 ”“分心駕駛”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隨着汽車的普及,我國的機動車以及機動車駕駛人數量急劇攀升, 汽車已經有生產工具轉變為了生活工具。2019年,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就 達到3.48億輛,是1978年的219倍;機動車駕駛人4.35億人,占人口的 31.1%,是1987年的36倍。與此同時,隨着電子監控設備的廣泛推廣使用 ,駕車出行因為交通違法被抓拍的幾率也大大提升。即便是心存法度, 謹慎駕駛也難免因為道路生疏、一時大意等原因被抓拍。一年12分不夠用越來越成為眾多駕駛人的心聲。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公安部對《道交法》進行修訂,尤其是提出“ 輕輕重重”執法處罰原則,將交通違法區分為初犯、偶犯等輕微違法, 以及累犯、毒駕、分心駕駛等嚴重違法,針對兩種違法按照不同的原則 進行處罰,輕微違法注重教育引導,嚴重違法加重處罰。
落地:山東多地推出首違免罰、學法抵分政策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梳理發現,對於輕微違法從輕處罰,山東已經多有試水,這其中主要有兩類舉措。其一,對於輕微違法實行首違免罰,或者是通過朋友圈集贊、交通志願服務免罰;其二是推出學法抵分活動,駕駛人可以自願網上學習交通法律法規,通過考試後一個記分週期可以獲得最高6分的駕駛證記分,用於處理記分在6分以下的輕微交通違法。
在青島,對於機動車違法停放、外地車因為不熟悉路況闖禁區等8種違法行為,事主屬於初犯的實行口頭警告批評教育,免予處罰。
煙台的措施更為細化,交警部門劃定了八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違法停車、短暫佔用公交車道、不禮讓行人等,對於電子警察抓拍到的這些違法,只要是未造成交通事故,首次違法都不再給予記分罰款處罰。而是按照“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處罰”的標準,對於首次違法的短信提醒,再次違法短信警告,三次違法就要落實處罰。
在濟南,對於外地來濟的旅遊客運包車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只給予現場警告、糾正,不予處罰,發生一般及以下交通事故原則上不扣留車輛。
在聊城,4月12日也發佈優化營商環境17項措施,明確對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9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為主、不予罰款。濟寧實施輕微交通違法首違不罰政策的時間更早。早在2008年,濟寧交警就出台政策,對14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首違不罰”制度,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進行警告、教育後放行,不再進行罰款處罰。
此外,截止到目前,濟南、淄博、泰安三地交警部門已經推出了學法抵分政策,駕駛人可以在“交管12123”手機APP平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通過網上學習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並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減免駕駛證最高6分的記分。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也明確將在三地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廣“學法抵分”措施。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輕微違法從輕處罰並非放任違法,此次《道交法》修改稿中,在明確對輕微違法從輕處罰的同時,也明確將加重對累犯、毒駕、分心駕駛、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的處罰力度。明確“對一年內實施同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處罰三次後,再次實施同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可以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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