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獲國家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5億元

海南日報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財政部日前下達海南省國家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5億元,助力我省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

其中,瓊海市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資金2.5億元、東方市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資金2.5億元。按照財政部要求,上述資金主要用於開展紅樹林保護與修復和海岸帶保護修復。

省財政廳將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部署安排,做好各項資金管理工作。該廳把此次下達的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將管理貫穿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整個環節;並指導資金獲得市按制定的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實施方案開展相關項目建設,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和實施效果符合要求,有效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省財政廳還將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要求,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有效。(記者周曉夢 通訊員徐芬 鄭冬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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