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 這十三類民事案件違法線索將被移送處理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5月19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片區人民法院與天府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籤《關於推動誠信體系構建、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銜接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首次將在近期審理的兩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中發現的經營者涉嫌在提供貸款服務、提供升學服務過程中,作虛假宣傳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開展經營活動的兩件違法線索,移送給該區市場監管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上述《意見》明確,四川天府新區法院在民事案件立案、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當事人存在商業欺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等情形的,將移送違法線索,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對違法企業、個人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並將行政違法事實記入徵信系統或者信用檔案,同時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佈。

《意見》規定,銷售不合格商品;虛假宣傳或誤導宣傳;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及當前較為突出的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費者個人信息等十三類民事案件將在依法裁判的同時,同步移送行政主管部門。

據瞭解,四川天府新區法院近年來在民事案件審理中發現,在服務合同、涉知識產權等糾紛中,虛假宣傳、冒用認證標識、非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等情況較為突出,因民事案件系僅依法確定、維護特定當事人的民事權利,案件本身僅就個案所查明事實依法作出裁判,相關問題並未從根本和源頭上得到有效打擊和處理、預防,就與該區市場監管部門協商建立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將相關違法線索移送行政主管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此舉旨在通過“府院聯動”,拓寬行政違法線索發現渠道,通過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加大對違法經營者的查處力度,並共建企業信用“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以期以法制的手段,在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倒逼市場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經營,提升市場秩序法制化、規範化、誠信化水平,進而促進誠信體系構建及優化營商環境。

下一步,該院還將繼續加強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協作,創新“府院聯動”路徑,着眼訴源治理及助力經濟社會發展等,進一步強化相關領域信息共享、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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