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燒烤店註冊“人生一串”紀錄片出品方索賠500萬

一部以燒烤美食為題材的紀錄片《人生一串》大火,但片中的一家燒烤店在拍攝後的第二天,便申請註冊了“人生一串”商標,該店還通過大眾點評網等線上平台發佈廣告,發展加盟。

為此,紀錄片出品方以涉嫌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燒烤店、大眾點評網經營方告上法庭,並向燒烤店索賠500萬元。3月24日下午上海浦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人生一串》紀錄片出品方起訴燒烤店侵權

2018年6月,一部以燒烤美食為題材的紀錄片《人生一串》在各大網絡平台播出,獲得廣泛好評。位於吉林長春的錢鋒炭缸燒烤總店是片中眾多燒烤店之一。在拍攝後的第二天,該店的經營人郭萬強在餐飲類別上申請註冊“人生一串”商標,並於2019年4月開設了以“人生一串郭萬強吊爐燒烤店”為店名的新店,“人生一串”四個字被廣泛用於店招、菜單等處。同時,該店還通過大眾點評網等線上平台發佈廣告,自稱“人生一串住邦廣場店”“人生一串全國總店”“人生一串燒烤線下體驗店”,發展加盟商,收取加盟費。

2020年4月,紀錄片《人生一串》的出品人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旗幟(上海)數字傳媒有限公司以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為由,將郭萬強的燒烤店和大眾點評網的經營方上海漢濤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簡稱“漢濤公司”)告上法庭。同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系以不正當手段註冊為由,對郭萬強所持有的“人生一串”商標作出無效宣告。

兩原告認為,被告燒烤店的行為構成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大眾點評網的經營方構成幫助侵權,要求兩被告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要求被告燒烤店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0萬元。

燒烤店稱在拍攝結束後第二天申請商標是巧合

在庭審中,法院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為:兩原告主張的紀錄片名稱“人生一串”是否構成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兩被告的被訴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構成被告應承擔何種責任。

被告燒烤店辯稱,對“人生一串”商標被宣告無效,已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尚在審理中。其註冊的“人生一串”創意來自於燒烤店原來的口號“嗨嗨人生 就擼一串”,其中就有“人生”“一串”字眼。燒烤店自2008年開始多年來一直經營燒烤,2017年1月24日申請註冊“人生一串”商標時,紀錄片還在籌備、踩點階段,作品能不能完成、播出還是未知數,原告不能以一個未知的知識產權來否定已經存在的知識產權。

燒烤店一方還稱,紀錄片屬於文化娛樂領域,與餐飲屬於不同的領域,不屬於競爭關係。在紀錄片籌備期間,燒烤店為原告提供了拍攝場地、素材,作為參與方,燒烤店對紀錄片的宣傳提高了相應的知名度。

2018年2月取得商標權時間早於紀錄片的開播時間,其經營完全在授權的範圍內,不構成侵權。燒烤店雖具有發展加盟商的計劃,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加盟商開展業務。原告根據加盟廣告計算經濟損失沒有依據。

據瞭解,攝製組在被告燒烤店拍攝的時間為2017年1月19日-22日。對於法官詢問稱,為何選擇在拍攝結束後的第二天即1月24日去申請商標的問題,燒烤店解釋,這只是一個巧合,當時並不清楚片名是什麼,只是提供了素材、場地的便利。“一個商標從創意到申請是需要時間的,我們不可能在兩天內想到這個商標再去申請。”

漢濤公司認為,知名度的判斷需要綜合考慮原告作品播出時間、地域、對象、宣傳持續時間、程度等,知名範圍和保護邊界應做謹慎認定,尤其該案還涉及視頻作品和餐飲服務的跨類保護問題,是否構成知名商品名稱請法院認定。大眾點評網已盡到合理審查義務,下架了相關店鋪信息,履行了相關責任,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此案未當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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