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十年深改·改革回望|藥品集採,去除“以藥養醫”病根

由 解洪海 發佈於 綜合

↑藥品集採 據圖蟲創意

2018年5月31日,新組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正式掛牌,切實加強政府醫療保障職能,統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試點有關工作。

2018年12月,國家組織“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擬中選結果公佈,與試點城市去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藥價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達到96%。藥價大幅下降擠掉的主要是銷售費用等水分,不影響企業發展,降價不降質。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採取“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台操作”的形式,由國家醫保局、國家衞健委、國家藥監局等有關部門成立國家試點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推動試點城市形成聯盟集中採購。針對以往量價脱鈎、競爭不足、採購分散、政策不協同的特點,試點最大的亮點是帶量採購,明確入圍資格為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及原研藥。值得注意的是,帶量採購中,參與競標的仿製藥必須通過一致性評價。因此,帶量採購和仿製藥一致性評價也被業內視作為降低藥價、保證藥品質量而打出的“組合拳”。

2019年9月,國家醫保局等九部委發佈了《關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實施意見》,將4+7試點中選的25個品種的採購範圍擴展到全國,讓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羣眾,併為全面開展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積累經驗。試點範圍擴大後,為了保障藥品的供應,集採首次採取了多家企業中選的機制,將國家集採規則進一步完善。

從早期“4+7”最低價中標,到第二批、第三批放寬競爭格局、適當保持競爭率,不斷完善的集採規則如同“指揮棒”,將企業的創新注意力聚焦於患者與醫療機構真正需求的領域。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副院長應亞珍曾表示,帶量採購制度正遵循市場規律,協同產業發展策略,培育創新藥產業發展能力,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據悉,按照制度性的規定,集採節約的醫保資金一部分由醫療機構留用,用於醫生的激勵,解決技術勞務價值的體現。在業內人士看來,“斬斷藥品耗材灰色利益鏈條是醫改的‘第一刀’。”集採實現的降價空間將為提高醫護人員陽光收入、降低老百姓醫療費用等騰出“舊籠”,去除以往“以藥養醫”的“病根兒”。

紅星新聞記者 羅丹妮整理 資料據新華社、人民日報、央廣網

實習編輯 朱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