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紅利正在持續釋放

人民網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何淼、孝金波)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今日共同發佈了醫療保障藍皮書《中國醫療保障發展報告(2021)--走向全面深化的醫療保障改革》(以下簡稱醫療保障藍皮書)。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教授指出,以2020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為標誌,我國正式進入全面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時期。

與會專家表示,黨中央、國務院自2020年直接啓動全面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以來,因目標明確、方向正確、行動有力,事實上正在持續釋放出巨大的改革紅利。

第一,醫療保障發展理念、目標、路徑更加清晰。2020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了清晰的改革與發展理念、目標與行動路徑,設定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障制度。在這一綱領性文件指導下,建立公平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逐步均衡各方籌資責任、改革乃至最終取消職工醫保個人賬户、通過集中帶量採購來發揮醫保戰略性購買作用以及紮實推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等一系列存在分歧或者久拖不決的重大事項得以變成深化改革的共識和意志。

第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公平性明顯提升。全面深化改革以來,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取得了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省級統籌在穩健推進,這使得市域範圍乃至省域範圍內的參保人員能夠在統一的制度安排下參保並享受平等的醫療保障待遇,同時也大幅度地減少了統籌層次低的情形下異地就醫現象。而伴隨醫保待遇清單制度的逐步建立,不同地區間的醫保待遇不平等問題也必定隨之弱化,醫保待遇定製權上升到國家層級,意味着法定醫療保障待遇將走向全國統一。

第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互助共濟功能顯着增強。繼2019~2020年全面清理居民醫保個人賬户後,按照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的“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户,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要求,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户改革付諸行動。經過這一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患者門診醫療費用的負擔會同步減輕,進而為切實解除人民羣眾疾病醫療的後顧之憂創造了重要條件。

第四,人民羣眾的重特大疾病負擔得到實質性減輕。一方面,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使用促使藥價虛高現象得到抑制,在惠及普通患者的同時也減輕了大病患者的負擔。另一方面,組織開展藥品談判准入和完善醫保報銷制度,涉及癌症、罕見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的醫療費用得以實質性降低。國家醫療保障局還將高血壓、糖尿病、腎透析等部分醫療費用較高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醫療救助、醫保扶貧及“惠民保”亦對減輕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起到了越來越大的作用。

第五,醫療保障治理能力提升進入新境界。一方面,通過強力推進醫保經辦服務規範化,醫保經辦服務的辦事流程更加快捷,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的全面推進則使上下貫通、左右互通、信息共享逐漸變成現實。正是醫保經辦服務技術手段的不斷進步,醫保經辦系統在人員編制有限的條件下,卻能夠提供更多、更好的經辦服務。另一方面,多部門協同機制與應急機制的逐步建立和醫保法治化的進展,使醫保治理開始走上了協同高效的現代化軌道。

與會專家表示,在沒有顯着增加公共投入和必須積極有效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的條件下,我國醫療保障領域在過去一年多取得的成效是卓越的,不僅在制度優化和治理體系完善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而且顯着地增強了人民羣眾的公平感、獲得感、安全感與幸福感,這正是全面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釋放出的巨大紅利。

(責編:代曉靈、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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