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法院受理高中生強制猥褻女生案,向其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依法帶娃!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綜合

5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四川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強制猥褻案,被告人江某系在校高中生,凌晨在酒吧玩耍後,對一名未成年女生實施犯罪行為。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中。

據介紹,被告人江某父母長期忙於工作,疏於對子女的管理,導致江某出入酒吧等不利於未成年人成長的場所,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江某父母的行為屬於“怠於行使家庭教育責任”,巴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向其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父母“依法帶娃”。如違反指導令,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訓戒、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某父親在《家庭教育家長責任承諾書》上簽字

指導令發出後,江某父親當場簽署《家庭教育家長責任承諾書》,承諾今後會加強對兒子的監管,切實履行家長的責任。江某本人也承諾今後一定會好好讀書,做對社會有用的青年。

↑家長簽字責任書

法官提醒: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師,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父母的監護職責不可或缺,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切實擔負起監護責任,用耐心、愛心、恆心培養教育孩子。下一步,巴州區人民法院也將常態化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指導父母依法帶娃,共同守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法院供圖

編輯 潘莉 責編 李彬彬